就这样,我们三人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一片泥泞的沼泽前。我祭出望气一看那冒着绿色水泡的沼泽不时泛出一阵阵恶心的疝气,心里不由一阵翻江,差点一个hold不住,把腹中之物给吐了出来。再看琳达和阿水,却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仿佛见惯了这种情景一般,各自在那积满淤泥的沼泽近旁站定。好吧,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捏着鼻子跟着琳达来到沼泽边,只见她四处查探了下,已经断定阿霞他们应该是越过沼泽去了。这我倒也是不觉奇怪:毕竟,金四娘那种程度的高手,御起金风,载人飞过这片足球场般大小的沼泽,应该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吧。只是问题在于,现在换成我们,究竟要怎样通过呢?我当然是没什么办法的,只得根据一路上的经验,把目光望向琳达——
“别看我。我也没办法。”琳达自然发现我看向她那充满依赖的目光,竟意外地朝我耸耸肩,摊开了双手,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姿势来。
怎么会这样!我这才意识到,一路上,我已经下意识地把琳达当成了我的救命稻草,但凡遇到困难,心中早觉得她理所应当地可以摆平,只没想到,在这雨林里,竟然也有她力所不能及的事情。
也算是修正了我心中对之前表现得无所不能的琳达的认知。
在内心里把对琳达的印象重新拉回“人类”的水平线后,我只得很不习惯地依靠起自己,在沼泽周围打量起来,心想,要是能找到能够渡过沼泽的工具就好了!
只是,任凭我在边上转了好几圈,脑袋里点子倒是想出不少,心里面却仍旧没什么底。毕竟,这沼泽地我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以前只是从父辈们讲起的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故事里了解到这吞没万物于无形的沼地泥潭的可怕——自己亲眼看到了,果真还是感到十分棘手。思量间,我自己都逐一否决了那些个所谓砍树搭桥,或者编织叶作筏的方案。
然而一想到自己竟然束手无策,心中却马上升起对阿霞的思念:自从和她好到一块后,我俩还几乎就一直是处于腻在一起的状态,想想还真没有超过半小时的时间见不到对方。而现在,粗略算来,我都已经和阿霞失散超过二十四小时了。思念之情一涌起,也是立即泛滥起来,看看云雾缭绕的老山,再望向天边落寞的晚霞,我突然间才感觉真正明白书中常见的那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话中所蕴含的深意了。
还真是贴切呢!用来形容现在的我们的话。
“小兄弟,看你这模样,莫非是和相好的走散了?”阿水见我失魂落魄地在那兀自对着落日发呆,不由得转动着贼眉鼠眼的脑袋,屁颠屁颠地跑到我身边,瞅见一脸颓丧的我消沉起来,居然也不尊称我“好汉”了,反而自来熟地跟我套起近乎来:“呐,你水哥我也是过来人,与心爱之人失散的痛苦,我也是知道的……”
若是放在平常,阿水这种人我是万万不会去听他唠叨的,只是,眼下我正沉浸在与阿霞分离的愁思中,听闻他说起与爱人分别的往事,竟鬼死神差地没有马上走开,反而呆立在原地,不知不觉中,已经把他那狗屁不通的跨境爱情故事给一股脑儿听了进去。
阿水曾经有个爱人,是越南人,两人从小就隔着边境一起上山,赶牛,长大后又经常一起相约着赶集,不知不觉就好到了一块儿……
这些都不重要,我恍惚的脑袋哪里有空去管阿水吐沫横飞地吹嘘他与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的女人之间的卿卿我我,于是直接选择性地跳过了大半段废话,聚焦到了关键的部分:
有一次,阿水又过境去贩卖衣服,女人已经在对面等他了。两个来到集市摆好摊子,正在一来一往地说着甜腻的情话,一点儿也没发现集市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而主街一头,已经聚集起百余名举着黑色盾牌,拿着警棍的防暴警察,而老城那边,已经无声无息压过来一大片头上扎着红头巾,手握酒瓶、菜刀、锄头,身上袒胸露乳只穿着短褂的赤脚民众。
阿水他俩发觉不妥时已经被两拨人夹在了中间。就在这时,领头的暴乱份子指挥手下从人群里推出了一个嘴里被塞着破布,五花大绑捆成个粽子一般的白人男子。随着那头目一声令下,众人已经七手八脚把那被眼前的阵势吓得面如死灰的倒霉蛋按倒在地,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家伙则对着他本就面无血色,现在更是惨白的枯脸举起了钉满钉子的大棒。
“呯!”
天空乌云密布,热带季风的湿气顿时把所有人都笼罩在这厚重的低气压下。眼看情况危急,警察这边终于沉不住气了,一名警员在这令人窒息的形势下忍不住开了枪——那名正要行凶的大汉应声倒地的同时,千百名暴乱的民众却失去了控制,一时间人流如决堤的洪水,黑潮般淹没了那被吓傻的白人。阿水看他时,只从众人纷乱的脚影中间依稀看到那惊惧的蓝眼无力地变得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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