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这间屋子给他一种很阴森的感觉,空气中有种说不出来的古怪味道,像铁锈也像死鱼的腥味。
简单整理下着装,逃也似的出了门,再不愿多看一眼。
这个死胖子,找到他我非得揍他一顿不可,让他捉弄我!
他心说。
他此时哪里知道捉弄他的于成涉嫌流氓罪被抓起来了呢!
土房子离市区远,公交也够不上,得步行两公里才能坐上郊3公交车。
坐上公交车后,他发现每个看向他的人眼中都露出诧异的神色,不禁奇怪。他顺着众人的目光转头看向肩膀头。
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皮夹克,是今年过年新买的,商场卖的最新款,值好几百块。可此时这件皮夹克肩膀处明显有大片脏污,是接近黑色的深褐色污块,使得他的衣服看起来像奶牛皮,闻着有种冲鼻的腥味。
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在土房子里闻到的气味来自他身上。
这么贵的衣服弄脏他可是心疼坏了。这是他从小到大买的最贵的衣服,放眼望去的人堆里,也不会超过三个有皮衣的。
谁这么缺德呀,见不得别人有钱!
他以为污秽是有人特意泼上去的,有些气闷。可转念又想,还好那人只是弄脏他衣服,而不是趁他喝多了从他身上扒下来,大不了找个裁缝店干脆染成黑的。
为了确定污秽面积到底有多大,他把皮夹克脱了下来。
好家伙,从右边肩膀一直延伸到后背竟然有一大片!
刚刚自我疏导下来的情绪又激动起来:要是于成干的,我非打死这个瘪犊子不可!
一路生着窝囊气憋着火下车。本来想去澡堂洗澡被弄得没有心情,只想赶紧回家换身衣服,顺便找于成理论。
刚进小区便觉得不对劲。
他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在盯着他,忽然间一股凉气冒了出来——这种感觉只有在山上遇到野兽的时候才会感觉到。
可这是城里,哪有野兽?
他对危险的灵敏度比旁人要高许多,一瞬间本来被酒精麻醉的大脑忽然自己灵活地转动起来,闪过好几个可能性——年初的时候于成在家里遇到抢劫的还被人捅一刀差点嗝屁了,人犯到现在还没抓到,莫非又来了?
这片小区去年就有凶杀案发生,是不是那个变态瘸子又回来了,他不是强奸犯么,怎么还盯上我了?
是不是于成那死胖子又想整我,昨天喝酒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
都不对,听说唐小慧死了,能不能她是被人害死的,现在害死她的人又过来找我……
他惴惴不安,离自己住的单元还有五十米时,停下脚步掉头就跑。
“行动!”
几乎在他往回跑的同时,不知道从哪忽然窜出四五个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他。
“林泽,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