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地的面积虽然够大,但木屋比较多,来回行走的人也多,不太合适。最后她决定种在油菜田边上,那里向阳,又常年保持湿润,最适合三七的生长。而且,那儿每天都有人守着,是他们的聚居地之一,是最好的选择。
煮好三七水,放在一边凉着。重新背起小背篓去山洞那儿种植三七。
没有锄头没有铲子,她找了一块三角形的骨头片在地上开始挖坑。挖了半天,坑没多深,手却被硌红了。
甩甩手刚要继续挖,林把骨头片抢走了。
按宝这种挖法,天黑了也挖不出一个坑来。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林已然挖了七八个小坑,深度和元夕说的基本一致,形状好,速度快,获得元夕的大力褒奖。
种完三七回去的路上,和来找她的禹在山路上相遇。
禹背光而来,高大的身躯犹如一堵可以遮风挡雨的墙。
元夕扔下背篓,欢快的奔过去,窜进他的怀抱,被禹抱起来在半空转圈儿。
她高兴地咯咯笑,清脆的笑声回荡在山路上,如同一首明快的歌。
“禹,人家今天做了好多事,都要累死了,你背我回去。”
男人宠溺地笑着,在她面前蹲下,“好,上来吧,我背你。”
元夕美滋滋儿地爬上去,伏在禹小山一样宽厚的脊背上,幸福满满。
“禹,今天打的猎物多吗?”她趴在他右侧肩膀上,用牙轻轻咬他的耳朵。
禹身体一僵,随即恢复原状,“多啊,还有一只没受伤的活的大白兽。”
“啊?还有没受伤的啊,怎么抓到的。白兽跑得那么快,是不是可累了?”
“是只母兽,要生崽了,跑不快。我想你也许喜欢,就带回来了。”
二人旁若无人的聊着,林被抛弃在身后,背着小背篓,活象受气的小丫头。
今天的晚饭不仅有烤肉、肉汤,还多了一道血豆腐。
实在是血豆腐的味道太香,野人们对于品尝血豆腐的呼声太高,姆妈只好学着元夕的方法,做了两大锅。
从前的时候,兽血只是他们在外面打猎没有水喝口渴时饮用的。回到部落以后,兽血则成为废物,什么用没有。
结果元夕用废物弄了道好吃的菜,不仅扩宽了食物范围,废物利用,还极大的满足众人的胃口,两全其美的好事。
元夕不管别人,先给禹和姆妈各盛了一大碗。
禹完全忽略别人的目光,接过碗凑到嘴边开始吃。言行举止全是对他的母兽的纵容和支持。“我家宝宝干什么都是对的”那种表情,硬生生给所有人喂了把狗粮。
当然,原始社会并不知道什么是狗粮,甚至还没见过狗,这里只是个比喻。
两锅豆腐汤吃得大家伙热汗淋漓,无比满足。
吃过晚饭,元夕把黄花菜倒在地上摘。
以前老爸弄的时候,总是从黄花菜的根部把蕊抽出来,然后放在阳光下晒干,想吃的时候用水发好,切上细细的肉丝大火爆炒,那味道,简直了。
禹回到部落只有两件事,一个是吃饭,另一个是陪着母兽。只要他在部落,二人基本形影不离,腻歪得众人没眼看,完全没有顾虑。
这会儿他也坐在地上,先是仔细看宝宝的动作,记住全部的步骤,开始帮着她弄。
“宝宝,弄这个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