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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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发生时,人们就那件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愿望。既然这件事是由许多人的共同行动产生的,那么,表示出来的意见和愿望总有一项实现,或者近乎实现。当其中一项意见实现的时候,这项意见往往作为事先发出的命令而同这件事联系起来。
许多人拖一根木头。人人发表意见,该怎么拖和往哪儿拖。他们把木头拖走,其实这事是根据一个人的话做的。他发了命令。这就是命令和权力的原始形态。
一个用手干活干得多的人,不能多想他所干的活,不能多考虑共同活动的结果,也不能发号施令。一个多发号施令的人,由于多动口就不能多动手。
在一个为同一目标而行动的大团体里,就更加明显地分离出一类人,他们越少参加共同活动,就越多从事发号施令。
一个人单独工作时,他总是在回顾过去的行动,为当前的行动辩护,并策划未来的行动。
一个团体也是这样,它让那些不参加行动的人为他们的共同行动作回顾、辩护和策划。
法国人由于我们知道和不知道的原因互相溺死,互相残杀。为了这件事,人们替表现出来的意志辩护说,这是为了法国的利益,为了自由,为了平等。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于是又为这事辩解说,这是为了权力统一,为了抵抗欧洲,等等。人们自西向东残杀同类,伴随这事件的是法国光荣、英国卑鄙等说法。历史表明,为这些事件所作的辩解没有任何共同标准而是自相矛盾,例如说,杀人是为了承认一个人的权力,又说,在俄国屠杀千百万人是为了使英国丢脸。不过,这些辩解在当时是必要的。
这种辩解是为那些制造事件的人开脱道德责任。这些临时目的就像装在火车头前面清扫铁路的扫帚,用来开脱人们的道德责任。没有这种辩解,在审查历史事件时就连最简单的问题也无法回答:千百万人怎么会共同犯罪、打仗、杀人,等等?
在目前错综复杂的欧洲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你能想象有一件事不是受君主、大臣、国会或报纸所作指示和命令的影响而发生的吗?有什么集体行动不能从国家统一、爱国情绪、欧洲均势或人类文明中找到辩解的呢?因此,一个事件总是符合某一种愿望,而且得到辩解,它是一个人或几个人意志的产物。
一只船不论朝什么方向行驶,总可以看到前面被它划开的波浪。船上的人就觉得这波浪是唯一可见的运动。
只有不断仔细观察水流,并拿波浪的运动同船的运动作比较,我们才明白,波浪的不断运动都是由船的运动引起的,我们之所以被引入迷途,是因为我们自己不觉得船在动。
我们如果不断注视历史人物的活动(就是重新注意所发生事件的必要条件——运动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不忽略历史人物同群众的必要联系,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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