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空间到世界,苟上千万亿年
- 陈舟被一颗珠子带到了仙侠世界,一穿越就被机缘砸脸。见识到修仙界的危险和残酷后,他决定带着宝贝苟到天荒地老。
- 陆离华
![从空间到世界,苟上千万亿年](/static/wp/nocover.jpg)
程御风走在夜色下,打算就近找家酒店住上一晚,等明天再说其他事。
走了不知多远,没看见酒店,倒是感觉到了一股凌厉的妖气。
妖气也是灵气的一种,不过腰位化形前,体内经脉与人不同,所以灵气进入他们体内之后会转化成妖力,散发出来的自然也就是妖气了。
等到他们彻底化形成人这股妖气就会转变成灵气。
程御风警惕的望向四周,大部分情况下人类修士跟妖族修士都是不死不休的。
毕竟人类修士经常拿妖族的身体炼器炼丹,妖族修士经常吸食人类的阳气与人气增加修为。
“大晚上的不回家睡觉,到处瞎跑什么呀?小心碰见妖怪哦!”
“少跟我装神弄鬼,够胆就出来。”程御风二话不说召唤出护体灵气,摆出一副战斗的架势。
敌在暗我在明,程御风嗅着空气中的味道,妄图以此找到妖气的来源。
“我在这儿呢。”
路边的下水道里,忽然窜出一只巴掌大小的耗子。
转瞬间,耗子就身形膨胀,变成了一个一米五的驼背怪物,浑身长满黑毛,身后还有一条长度达到三米的尾巴,干巴巴的手上长着锋利的指甲。
“一个落单的修行者。”
耗子那张长满黑毛的鼠头脸上是一种癫狂笑容。
他在这座城市的地底已经修炼了三百年有余了。
一开始他还抱着与人类和平共处的理念,不过作为一个什么都没掌握的野修他想通过那些已经拥有一定实力的修炼者得到修炼的方法。
不过,那些修炼者每次看见他想的都是要他的命。
仿佛人类与妖兽生下来就不应该同处于一个世界。
直到某一次,他看见一只狐狸精吸食人的阳气,与狐狸精相伴的黑狗精吃人的心脏。
他的第一次尝试,就为他打开了潘多拉之门,一颗心脏相当于他二十多年的苦修,打那天起,他就觉得修行无用。
你修炼一辈子,还不如人家吃几颗心脏来的快,他也在那次体验过后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邪修。
到他现在这地步普通人类的心脏已经不能带给他什么了,他需要修炼者的心脏。
作为一个躲在下水道里不知多久的老鼠,他胆小怕事,这一路上跟踪程御风长达一个多小时才决定下手。
他已经判断出了对方不是自己的对手。
如果对方有一些底牌的话,也没什么关系,毕竟活了几百年的他手里也有不少好东西。
“不知道吃了你的心脏,能增加我多少修为。”
在月光下他那锋利的利爪散发着极其接近金属的寒光。
“邪魔歪道,今天我就收了你。”
程御风看着老鼠这模样就知道他没干什么好事,通常妖修的颜值与自己的物种有关,此外,如果那要求杀人无数的话他的样貌也会变得凶悍或阴毒。
与本身物种有关的,更多的是素体,细节则是他们后天所做之事。
当然了,消除这种后天带来影响的方法多的是。
“炼精期小修士而已也敢在我面前口出狂言。”
鼠妖发出癫狂的笑声,锋利的利爪抓来,直直抓向程御风胸膛处,大有一招就将他的心脏掏出的意味。
正常情况下,胸前有胸骨格挡,想要掏心,要从肋下开刀。
不过,对于实力相当于人类化气期的鼠妖来说,一个小修士的胸骨,凭借他的锋利的爪子触手可破。
原本它的爪子也是正常的,只是相较于人类来说,指甲有些长,有些锋利。
不过在这么多年掏心的生涯中,他的手掌竟然能血气与怨气,最终,在他的刻意而为下,变成了这般模样。
“想杀我,没那么简单。”
程御风看鼠妖一上来就是一招黑虎掏心,连试探都不试探,就是在心里觉得自己一定不是他的对手,多少是有些看不起自己了。
程御风甩出一道雷霆。
像这些妖物,尤其是为非作歹行恶事之妖,对天雷最是恐惧,虽然他换出的雷霆远远不比天雷,但是对这些个恶妖仍有克制的作用。
鼠妖身形非常迅捷,看见一道雷霆直逼他面门,右脚一停,左脚用力侧身旋转躲了过去。
尽管刚才那道雷霆看起来还没有他的小拇指粗没他胳膊长,但他能感觉到,如果让那雷霆结结实实打在自己身上的话,自己不死也得残废。
他这种恶事做尽的妖怪,对雷霆最是惧怕,因为稍有不慎,这雷霆便会提前将他的天劫引下来。
妖修不比人类修士,他们每晋级一个大境界,都要经历一次雷击,平日里多做善事,雷杰的威力自然就小。平日里恶事做尽,雷杰的威力足以毁天灭地。
所以鼠妖很惧怕这道雷霆打在自己身上,将自己的雷劫引下来。
他本身的想法是再让自己变得更强,强到足以硬撑九道雷劫不死再去渡劫。
“雷法,你是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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