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桃原本的打算是先熬过这半年再说。
但是现在有这么一首歌摆在她面前。
让她等上半年,她实在是有些做不到。
但是她又不想因为这首歌,让海昌赚到太多的钱。
毕竟丁小桃的音乐素养告诉她,这是一首会火的歌!
而且是大火!
歌卖出去不光她会挣钱,公司也会挣钱。
这是她的合同中,有着明确规定的。
毕竟公司不可能白养着这些人,宣传、商演、资源都是要花钱的。
公司就是要靠着这些艺人的作品来挣钱的。
所有的艺人合同都是这样的,都要被公司所制约。
区别只不过是有的是艺人多分点,有的是公司多分点。
除非自己搞工作室。
但这也是一条不轻松的路子。
总之就是丁小桃想唱这首歌,但是又不想让公司挣钱。
所以搞的她十分的纠结。
而对于这种事,没什么发言权的小助理,她的一句话却帮丁小桃做出了决定。
“这歌真好听,要是桃子姐唱的话,肯定比这个人唱的还要好听的多!”
小朱其实不知道,陈初一这个demo里的人声,是由他合成的。
但是丁小桃却能听出来。
这种合成的声音,可以说全是技巧,没有感情。
但就是这般没有感情的声音,都能够打动她们。
足以说明这首歌是多么的动听。
而助理小朱的话,更坚定了丁小桃想唱这首歌的想法。
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经纪人,希望她能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
但是这种办法并不是说有就有的。
她们三个人讨论着讨论着,时间就都溜了过去。
外面的饭菜早就都凉了,丁小桃也忘记了回复陈初一的消息。
直到快8点了,她们也没商量出个所以然来。
但是这时候助理小朱却提醒她们俩,说《种地吧!少年》这节目要开播了。
丁小桃这才和魏珍暂停了讨论,先看起了节目的首播。
不过看之前,她这才想起来还没回复人家。
连忙给陈初一回复了一开头的那条消息。
毕竟他们两个人传输这首歌是通过网络的,这种情况谁也没法保证一定不会发生意外。
只有先让陈初一把歌曲注册了才是最重要的。
陈初一对于这种事,确实是没什么经验。
毕竟前世他也没写过歌啊。
两辈子加起来,这是第一次!
至于怎么注册歌曲版权的事儿,陈初一也是一窍不通。
但是没事,他有帮手!
吴培作为总裁办出来的复合型人才。
尽管被送到了陈初一的身边做事,但一样保持着24小时待命的习惯。
所以陈初一联系他的第一时间,他就开始工作了起来。
再次联系了法务部门的律师,得到了确切的注册版权流程。
然后吴培就开始替陈初一完成了全部流程。
从陈初一委托吴培办事,到收到吴培一切搞定的消息,不超过1个小时。
这时候时间刚过晚上9点。
陈初一对于这种办事效率还是十分满意的。
于是他也能理直气壮的回复丁小桃了。
“已经注册好版权了!”
丁小桃这次的回复很快。
“好的,那咱们可以开始谈谈价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