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直到明年,王魏坐到谈判桌前,跟前妻协商,一次性给予700万美元的现金,换取前妻放弃对股权的索求。然后土豆才重启上市之路。
只可惜,到今年12月份,优酷就率先一步在美国上市了。IPO成功融资2亿美元。第一家和第二家,还是有差别的。到了明年,土豆虽然也成功在美国上市并融了1.7个亿的美金,但在招股说明书中,多了一项风险提醒:”创始人兼CEO王魏遭其前妻起诉。其持有土豆的股份,其前妻以婚姻期间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要求分割,法院目前已将王魏持有的股份进行了财产保全。对于股份保全期限,法庭暂未宣布,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保全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但就是因为这条消息,再加上其他的不利因素,导至土豆自从上市之后,股票就一直在下跌,甚至破发!到2012年的时候,甚至跌到了不足IPO时价格的三分之一。
然后就在2012年,被优酷给并购了。最终的结局是土豆在美国纳斯达克摘牌,创始人卖了公司,宣布退休,从此彻底退出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
后来不少VC/PE在投资企业时,试图在SA(股东协议)中增加条款,要求他们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尤其是优先股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这条消息后来被王魏看到,便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前有新浪结构,后有土豆条款,大伙儿一起努力,公司治理史上,留个名。”
这就是投资行业内大名鼎鼎的“土豆条款”。
可以说,土豆网发展至最终被出售的结局,有两个无法回避的原因:
其一是,创始人与前妻的婚姻诉讼,使得土豆网错过了最佳IPO时机。等到王魏解决完家事、重启IPO的时候,美国资本市场处于做空中概股的血雨腥风之中,上市惨状与8个月之前优酷上市的热闹光景形成鲜明对比。土豆上市首日下跌12%,市值7. 1亿美元;而优酷上市首日大涨161%,市值超过30亿美元。之后,两家网站的差距越来越大。
其二,王魏在IPO之前的历次私募中,由于估值太低过度稀释了自身的股权,上市后最终仅持有8. 6%的股权,无法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以至于投资人决定要把企业卖掉时,身为创始人的王魏无心亦无力阻止。
当然,若没有杨蕾的婚姻诉讼,土豆早在资本市场最好的时候就上市了,而不会半年多之后流血上市,进而也就不会有当前被迫出售的窘境。
在李怀安看来,土豆在首轮时,为了50万美元,让给了IDG30%的股份,这就已经犯下了大错。土豆网就算是没有离婚官司,在未来肯定也会陷入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而内斗也只会拖公司的后腿。所以土豆的出局,早就已经注定。
从土豆和优酷的例子来看,李怀安觉得自己还是很稳妥的。优酷直到在美国上市,创始人与管理团队手里还有40%以上的股份,这就保证了公司的控制权。
自己创办的公司,自己不能做主,有什么意思?也难怪东哥后来会说,如果JD他说了不算了,那就把公司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