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天,徐小娟就像接连生了三天孩子的孕妇一样,且是难产的那种疼痛。
第1天,是在医院手术室度过的。果然,徐小娟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没保住就没保住,大家平安就好。小孩子,一个还未长成的生命不算生命。
第2天,徐小娟包裹的就像一个木乃伊一样,被推出在病床上休养。医生说,经过我们仔细检查,患者头部有轻微的撞伤,患者腿部的骨头接好了,下来就要在医院住院调养。
看得出,县城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是尽了最大努力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手术都会转到市里面的医院。毕竟那的医生技术好一点,设备好一点。
或许是随着人们现在工作好,工资高,收入多,大家自然而然的想往省会城市看病,最次的也要去市里面。所以一些有技术,能赚钱的医院和医生相继在一线城市安家落户。
张大海倒是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自己小时候生了什么病,父亲都在村上的老中医跟前抓一点药,最大的病也就是去了镇上住个院。随着自己年纪阅历增加,自己去县城住院都是比较奢侈的,没想到,现在在县城住院都不算住院了。没好医生,治不了病,白花钱。成了这些医院的评价。
病床上的徐小娟安静了许多。眼睛微微动一下,手指动一下,也就是这尿袋要倒尿液,要不然,真不知道病床上这个人是活的。
安静地就和死了一样。
第3天的时候,徐小娟感觉到浑身疼痛,时而抽搐,时而呐喊。
就连岳父徐为民也在张大海面前说道:“让你别救,别救,你救这个精神病有什么用?
你看现在,她痛苦我们也心里不好受。
你说她这个病治好了,就算治好她以后能有什么用?精神病好不了啊。白花钱。
况且现在肇事司机也在处理,也通过家人,他家人都过来了,过几天我们一起要去处理这个事情。你看现在人手拉不开。
唉,不是我心狠,做人,特别是男人,一家之主,要权衡利弊。你还是太年轻。
好歹你也在镇上工作,怎么就不能想一想,如果我要救,你不救,这种情况是人之常情;但是现在我不让救了,你偏要救。你是不是和我作对?
一个精神病人,就和村里的风湿病人一样,治不好的病,你偏要治。现在,借着这个车祸正好让她去世,我们签订放弃治疗协议就可以了,你为什么偏要救?
你说,假如她是一个正常人,你治好了,兴许她病好了还能有点作用。这不正常的你救好之后能有干嘛?
就像门前栽的小树,看着歪七扭八的不成形,自小把它挖了重新栽一棵就是了。你何必要偏让它长,很名贵吗?很稀有吗?
哪怕这小娟在你家做出什么贡献,或者曾经和你有很好的感情,你舍不得放下,那我也能理解。
对了,我是不是该反方向思考。
或许你是不是有别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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