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猎户

第1章 山间猛虎

文林没有去喝,虎血功效很强,他喝了一次,结果流了两天鼻血,虽然不是一直在流,终究有些不变。

和文林一样的,还有两个青年,他们三是没有成家的人。

“明年娶个婆姨,我也不怕喝虎血了。”张正有些羡慕的说道。

少年慕艾,青春期的少年,对于异性,总是充满着好奇心。

“要是能娶一个像王寡妇那样的婆姨就好了。”张园咂咂嘴说道。

张正和张园是两兄弟,他们老子是木匠,据说生他们兄弟两的时候,正在做家具,所以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是啊!王寡妇生了六个娃!要是娶个她那样的婆姨,美得很勒!”张正点点头说道。

对普通百姓来说,能生养的女人,才是好女人,文林认识王寡妇,毕竟是一个村子的,文林就知道,想娶王寡妇的人不少,只不过她家孩子太多了,足足六个,很多人都担心养不活,所以又不敢娶,随着这两年生活变好,可能又有人想去说亲了。

想想王寡妇比一般男子更壮硕的身材,文林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换成是他,绝对下不了手,估摸着他男人的死,也和生娃太多有关,要不然一个壮汉,怎么会挑柴的时候滚下山。

“还不去把包裹收拾好!准备出发了。”文林打断了张家兄弟的幻想。

“好的!村长!”张家兄弟应了一声,急忙向后面走去。

文林虽然比其他人都要小,不过其他人都很听他的话,他这个村长,可不是继承来的,而是穿越这两年,带着村里的人,过上好日子,被大家推举出来的。

喝了老虎血,众人拿出带着的扁担绳子,把老虎尸体捆起来,抬着继续出发。

山里生活艰苦,想要买东西,就得翻山越岭,去山外面的镇上换取,带着扁担绳子,就是为了挑货物回村子。

带着的货物是山里的药材,皮毛,还有蘑菇,这些东西在镇上颇受欢迎。

有收获总是让人非常喜悦,众人轮流抬着老虎,说说笑笑,直奔镇上。

抬着老虎当然引人注目,何况还是一头完整的,看样子就知道才打死的,路人惊讶不已,不时有人招呼。

对于猛兽,百姓都很厌恶,每年都有不少人受伤,尤其是老虎,打死一头,官府还会给赏钱。

文林记得,全国灭虎,还用的是热武器,在十年时间,杀了三千多头,这是一千多年以后的事情,如今深山老林更多,可想而知,山里有多少猛兽,虽然谈不上一座山一头,但数量绝不在少数。

清风镇的名字,应该出至清风徐来,沿着山脚和小溪分布着居民住处,镇子不小,堪比一个小县城。

文林不是第一次到清风镇,熟门熟路的领着众人,跨过城门。

这年月不止是要防野兽,还得防流寇,所以大多数村镇,都修建有城墙,箭楼,了望塔这些。

“小文!好久照顾一下我的生意嘛!”

“小村长,今天这大虫卖给我吧!价钱包你满意。”

“可惜了!要是虎皮没伤到就好。”

“想屁吃呢!能杀死就不错了,还要完整的皮子。”见到抬着的老虎,一大群人围了过来,其中有不少是等在门口收货的商人。

清风镇背靠太乙山,也就是终南山,属于秦岭,很多山货都会卖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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