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要去哪里?”春雨低声问。
“你们跟着我就是了。”沈知卿道。
春雨不敢多问。
沈知卿先去了趟银楼,置办了一套银首饰和银耳环,又添了两套绸缎棉衣,还添了些零碎首饰。
这些,都算不得昂贵。
她在京城,也是这样置办的,所以毫无压力。
买好东西,她带着春雨去了西市的茶馆。
沈知卿在京城待的时间不长,但她对于京城熟悉,也能记清楚每条巷子的位置。
西市里有不少小摊贩,摆着地方特色小玩意儿,热闹繁华。
沈知卿随便走了走。
她突然停下了脚步。
她看到了一群乞丐。
乞丐都是流浪汉,穿着粗陋,衣衫补丁叠着补丁。
沈知卿认识其中一个人——当初她和唐氏出嫁,在京城遇险,那群流民帮助了他们。
沈知卿对他印象深刻。
她记性向来很好,不曾忘怀。
“姑娘?”春雨轻轻碰了碰沈知卿的胳膊,“咱们绕道吧......”
沈知卿摇摇头,道:“不,我想去问问。”
她走了过去。
乞丐们见到了她,纷纷避让。
沈知卿道:“大哥,这些天,你还好吗?”
“还行。”男人瓮声瓮气回答。
“我们给了你钱财,为什么你还不肯离开京城,去别处谋生?”沈知卿继续问。
她看得出,大家都是穷苦出身。
那男人犹豫片刻,似乎想和沈知卿交谈,却又有点畏惧,支吾着不敢说话。
最终,他低垂着头:“我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侄儿。”
这个时代的人口简单,男人成亲早。
一般男人二十岁娶妻生子,六旬才有孙子。
男人们有了后嗣,会留恋乡野之情。
这是人之常情。
“我知道,我们不会怪罪你。”沈知卿道,“你也别担心,只要你肯离开,我们会照拂你的家庭和孩子。”
男人抬眸,仔细看了看沈知卿。
他眼底闪烁着光芒,显然是动容了。
沈知卿就趁机道:“如果你不信任我,你现在就可以离开。但是,你走了之后,你的家人,就真的没有指望了。”
“我不是怕......”男人道。
他吞吐了片刻,道:“是家里人不准我离开。我家就剩下我一根独苗,我走了,他们都要饿死了。”
沈知卿就明白了,他们家有人犯错。
沈知卿也是孤儿,不过她被抚育长大,并未遭遇虐待。
而凌青桐的父亲,就是个不孝顺的。
凌家的爵位传给了凌青桐的父亲,凌家的老宅也给了凌青桐的父亲,他不肯要。
凌青桐的祖母,就带着几个姨娘、姨婆和表弟,搬出了京城,住到了京城郊外,和凌青桐的父亲分隔开。
“我知道了。”沈知卿点点头,道,“那你告诉我地址。”
她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
递给那乞丐。
乞丐有点迟疑。
沈知卿微笑着:“我叫沈知卿,你若是不放心,拿着我的名帖回去问问,看看凌家是否认识我。”
那乞丐听说沈知卿是凌家嫡出的千金,就不再推辞了。
“多谢小姐。”他诚挚说道,“我就在城北的破庙落脚,我叫刘大毛,是我家邻居给取得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