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家族是统治大陆最长时间的皇族,血脉纯正。
想起自己最后一次离开圣城时,也是这样。走在黑街上横行霸道,把魔刹酒吧当成家一样。
从这些队员散发着光芒的脸上,能看出他们的自豪。
那种感觉太熟悉了。
——依靠和崇敬着自己的队长。充满了归宿感。
而龙枭已经没有家了……
其中一个人的手臂上,有一个血刹军团的纹身。
龙枭也很想有一个纹身。
那是一种信仰,深深刻进血肉里。
如果有一样东西,确定了,一生一世都不会再改变了,就纹在身上。
在兰姐的简陋小屋里,度过了平静的一天。
傍晚时,兰姐回来了。
她很高兴,用龙枭留给她的金币,上街买了一些新衣服,又添置了几件新的厨具。
还买了一支水晶花瓶——插上了几枝折来的小花,摆在桌子一角。
屋里立即有了温馨的感觉。
在乱世里,花,这种东西几乎是奢侈而无用的。女人们却还是喜欢。
她笑得合不拢嘴,不停说着:
“恩人,自从你来了家以后,日子就添了生气。”
她服侍龙枭时,也更温柔体贴了。
温顺得像只绵羊,对他言听计从。躺在他身边时,问他:
“恩人,你睡觉也不脱衣服吗?”
这是习惯。
他甚至觉得床太软了,睡着不舒服。
连刀也要在手边。每次翻身都要摸一次,确认刀还在。
她有些怨气地嘟着嘴:
“是不是只有获得了你的心,你才相信我?”
龙枭懒得理她,装作睡了。
住在小屋里的第三天。
两人一觉睡到大天亮。兰姐在梳妆镜前打扮,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头上插满了廉价的发簪,花枝招展。
列出来长长的清单,准备出门买东西去。
“家里很多东西都该换了……床上的被子都换新的……洗澡也太不方便,买个浴盆吧?”
龙枭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金票。
她看傻了眼,喜出望外:
“恩人,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您一定是个不简单的人。”
她爬到龙枭脚边,感恩戴德地接过来。
这点钱龙枭留着也没用处,大陆上卖得最贵的东西就是装备和药品。
龙枭不需要武器。
他也不喜欢穿盔甲,太沉重、行动也不灵活。
生活在城里的这些人,每天做着苦活累活维持生计。为的就是买一把好武器,组成冒险小队,去荒原上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