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神,以剑证道

第九十七章 殇乡五义

葛布罗裙的女孩的笑容与阳光重合,宋伯玉只看到那雪白的牙齿和亮晶晶的大眼睛,感觉到一种叫做希望的情绪。

好似被什么温柔的东西击中,宋伯玉感觉自己心都跳慢了一拍。

恍忽间看到女孩被一轮柔和的银色光芒笼罩,变得极为神圣。

这种感觉一闪而逝,宋伯玉随即眼前一黑,昏了过去,他脑中混乱的记忆在不断的扰动融合,竟渐渐理顺。

不知过去多久,再睁眼,天空一轮红月高悬,远处有群鸦“哇!哇!哇……”的哭丧声。

他发现自己正处于荒野外、土路旁,躺在一辆满是咸鱼腐烂味的平板车上,他的身旁,有两张草席包裹的一人高“长条”,腐烂的味道就是从那里面散发出来的。

两世的记忆情感已经全部融合,他知道这两张草席包裹的就是自己的今生父母,被恐怖怪物撕裂成两截的双亲。

中午时候见到的女孩名叫周秀娘,是宋伯玉的童养媳,自小一起长大,比他小一岁。

大概在宋伯玉十岁左右,他父母带着二人离开了老家下关乡吉庆里,前往府城讨生活。

背井离乡,只为躲避异兽旱麝带来的大旱,换个地方多赚些铜钱。

最开始父亲做力夫,母亲替人浆洗衣物,后来攒出了一辆平板车,夫妻一起在城中人力拉货,虽然始终买不起房子,但日子还能过得去。

府城虽好,但终究不是自己家,就算一座泥瓦房也不是他们能买得起的。

一家人商量许久,最终决定带着这些年的积蓄拉着平板车回乡。

没想到就在当夜,他们租住的平安坊长宁街出现了一只身高一丈有余的无皮人形血肉怪物,双目血红,背后窜出六七条肉涤虫。

父母为了保护两人,冲向人形怪物,被撕成两截。

宋家大郎在最关键的时刻,展示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尽管格外害怕,还是拿着木棍挑衅这无皮血肉怪物,想让秀娘抓紧跑……

在那之后,记忆就有些模湖了,即使再努力想,也回忆不起来到底经历了什么。

也许宋大郎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去,只是随着自己的穿越,才再次苏醒。

说死去也不对,自己现在并非简单的穿越,而是两者记忆的融合,灵魂和情感也融合了。

或者应该说是灵魂融合,第三类重生?

前世的种种,当然没有遗忘,今生的一切,却也历历在目。

他既是前世那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普通人宋伯玉,也是大虞朝治下的民户,与未过门的妻子共同送死去双亲归乡的宋家大郎。

可能是某种神秘缘分,就在遭遇怪物的前几天,他父亲请了平安坊长宁街的一位读书人邻居,给他起了个正式名伯玉,所以两人的名字一样。

摇晃了几下脑袋,宋伯玉将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

那黑毛游僵则发出夜枭般的怪笑,勐的一跳就到了平板车前,熟练的将绳索套在自己粗壮的-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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