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软萌小丧尸出行,众尸退避

第114章 是梦

“喂,你没事吧?”

楚歌:??

她有些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了,痛感是那样真实却深刻。

真的只是个梦吗?

陈墨看到恍惚的楚歌,眉头微皱起来,眼底划过什么。

空间隧道能传送主人指定的位置,刚才他早就从空间隧道出来了,却迟迟不见她。

难道她到这个地方之前,她还去了别的地方?

“卧槽!”

楚歌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她傻眼的看着眼前的蓝天,大海,沙滩。

“这是哪里?”

“海滨市。”

“我不是在容城吗?怎么来海滨市了?这中间隔了有一千多公里吧。”

“我的空间隧道可以去我任何想去的地方。”

楚歌心咯噔一下,“那…能去过去或者未来吗?”

“你以为我这是穿越时空的机器啊!我要是能回去过去,我TM还用在这吃不饱穿不暖的末世吗?”

“也对。”楚歌点头,看来那些真的是梦。

这时,一个穿比基尼的丧尸美眉僵硬的从陈默身边走过,楚歌看到,惊讶的下巴都掉了。

“它为什么不攻击你?”

“我禁锢了我自己的气息,这些低级丧尸自然察觉不出我是人。”

这时又一个穿着沙滩裙,带着遮阳帽的女丧尸过来了,它顶着腐烂的脸凑上来闻了闻陈默,最后嫌弃的挪开了头,走了。

楚歌给陈默竖了一个大拇指,“你牛B。”

不是丧尸,却能在丧尸堆里如鱼得水,这个金手指开的有点大啊!

“你也挺牛B的,变成骷髅还能活。”陈默嘴角勾起一丝笑。

“别说些有的没的了,说吧,抓我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我不是给你说过了吗?想跟你交朋友。”

“装,继续装。”楚歌不相信。

“是真的,你知道吗?我从来没看过会动的骷髅人,简直太好玩了,当时我心里想一定要把它偷过来。”

楚歌一脸哔了狗的表情,这TM是哪里跑出来的神经病啊!

“你的骨头真的很漂亮,原来世界上真的是有美人骨的。”陈默摸着下巴上下打量她,似乎在透过她的皮看她的骨头。

艹,死变态。

楚歌心里怒骂了一句,但脸上却温柔的笑道,“我还有一双骨翼,超漂亮的,你想看吗?”

“给看吗?”陈默不确定的瞅着她。

“自然,我不但给你看,我还可以给你摸一下我的骨头。”楚歌继续诱惑着他。

陈默激动的直搓手,“好啊好啊!”

“行,那你把禁锢解一下,我给你展示一下我美丽的翅膀。”

陈默一秒严肃,“你看我像傻子吗?”

楚歌:呃……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书后我掉进了老祖池中
穿书后我掉进了老祖池中
岁饶穿书后,成为了师徒文中的炮灰女配。本来做个混吃等死的修二代,但到底还是没抗过强大的剧情,被自己叔父麻溜地一打包,直接丢到了修仙界第一大宗门天极宗,又在拜师前一晚觉醒了记亿,想跑路都来不及。天极宗老祖边辞,修仙界战力天花板,实力高深莫测,容貌俊美若天神,为世间罕见。当同龄人还在苦苦挣扎时,他却已经将自己活成了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神话,一袭白衣临世,手执渡灵剑,就将险些酿成灭世之灾的魔祖轻而易举地封
雅丽安夫人
末世重生,只想囤粮摆烂度日
末世重生,只想囤粮摆烂度日
末世,林欢儿无意中得到了空间戒指,本来可以是衣食无忧,先是被母亲道德绑架,后又被男友和闺蜜出卖。最后,没有觉醒异能的她,被自己的亲人杀害,夺走空间戒指和物资。重生一世,林欢儿报仇,无视母亲的道德绑架,远离渣男和捞女,只想囤粮摆烂度日。陆锦晟:大佬,救收留。林欢儿:不是,我只是准备了一点物资,可以活。陆锦晟:大佬,你的异能这样多?林欢儿:我只是淋了一场雨。陆锦晟:我和你一起淋了,为什么我只有两样?林
混沙的风
活在台词里的炮灰
活在台词里的炮灰
二妞是大女主修仙文中活在台词中的炮灰。开篇便是女主为她报仇,由此引发女主的爱恨情仇。阮疏现在很慌,她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穿成阮二妞。更想不通为什么兔子会比人高,还长着獠牙。哦,对了,这是修真界,那没问题了。女主拜师了,她在崖地挖土。主角团名扬天下,她在崖地盖房。仙魔大战爆发了,她终于从崖地出来。战场上,从天而降一团灰色的东西,气氛变得诡异。灰色的那一团阮疏站了起来,尴尬的摆手:“你们继续,不用管我”
青了
九道弯:要给史小娜幸福
九道弯:要给史小娜幸福
主角:王志清(肖墨轩)二十一世纪的程序员,穿越到了的世界,并且也插队到密云黄辛庄公社,与杨树茂是同批知青,同时二人不仅是同学还成为同屋,一起住到了许大爷家。女主:史小娜一直深爱“傻茂”的校花,却因为家庭的阻拦和自己心中的门槛,始终无法做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后来杨树茂与叶菲相恋,更成为了两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最后史小娜黯然神伤地下嫁了其下属张立章,谁承想其会是一个中山狼的货色,得志便猖狂。于是这
磨心
缠枝绕
缠枝绕
菟丝花女主&杀戮性男主没有啥好文案,反正女主娇男主强,女主优点是听人劝吃饱饭,男主优点是能动手绝不动嘴。——于你枝头上,野蛮生长——
阿嘟嘟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