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雇人的话,让对方替我们干活的同时,对方也掌握了我们软件的核心内容。如果有别的公司开出更高的工资挖人,怎么办?”
“这……可以签竞业合同呀!”曹君说。
“如果跟我们竞争的是那些IT大厂呢?我们有精力和资金跟他们打官司吗?”罗一问。
“……”曹君又没话了。
罗一总结道:“所以,股份才是绑住人才最有效的手段。”
曹君虽然不甘心,但还是点了点头。
“还有,你试想一下,我们的软件火了。会不会被某些有能量的人盯上?”罗一又问。
曹君摇头,表示自己没听懂。
“网吧属于经营类场所,很多部门都能管得上。”罗一提醒:“如果有人做出跟我们相同的软件,在市场环境下竞争不过我们,但是!人家有关系呢?”
“啥,啥意思?”曹君似乎听懂了,但还是没完全懂。
“某个地方某天发了条命令,我管辖的区域内,所有网吧只能用某某软件。那时候,咱们怎么跟人家竞争?”罗一问。
“那不耍流氓嘛!”曹君气得不行,仿佛事情已经发生了。
“这点你可以放心,真要有那样的命令出来,一定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让谁也跳不出毛病来。”罗一笑了一下,随后问:“我问的是,一旦出现那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呀?”曹君脑子里一团浆糊。
“引入股东呗。”罗一笑了:“引入有实力,能够保证我们被市场公平对待的股东。”
“哦~”曹君看罗一的眼神,不知不觉间已经完全变了。
恍惚间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恍惚间又觉得不是自己的问题,是眼前这家伙太妖孽了。
“所以,就算我们不引入资本加速发展。为了保住市场占有率,手里的股份也注定是要被稀释。”罗一手指轻轻敲了两下桌面。
“这样呀……”曹君恍然大悟,心里任何了罗一的说法。琢磨了一下,问:“你刚才说,有两个方案。”
“嗯。”罗一点头:“第二个方案是,我给你百分之十的股份。虽然少,但这个股份除非你自己想卖,谁也动不了。正规的说法应该叫不可稀释股份。
以后不论是公司扩股,还是引入新的投资,都只稀释我手里的股份,你的那份永远是百分之十。”
曹君刚听到百分之十的股份,第一个想法就是太少了。可随着罗一的解释,发现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毕竟他学生时代的偶像,比尔盖茨的例子摆在那里。虽然比尔盖茨创立了微软,也管理着微软,但实际上手里的股份并没有多少,一次又一次的融资和套现后,甚至连百分之十都不到。
坐那想了又想,半天也拿不准主意。曹君犹豫着说:“你让我想想,我明天给你个说法,行不?”
“行。”罗一点头:“提醒你一下,咱们这事儿千万别跟你那帮大学同学提。”
“啊?”曹君傻了一下,愣愣的问:“为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