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开局成为大魔尊

第27章 约会

“哈哈”我顿时感到无力的干笑了两声,“那就好,那就好!”

说话之间,点的菜也纷纷上来了,这家店还真对的起比较高的价格,色香味聚集。刚端到桌子上,就勾起了我的食欲。

但在革馨面前我也不好意思狼吞虎咽,还是刀叉并用小口小口的吃着。

坐在我们后边的也是一对男女,女生撒娇的对男生说:“老公喂我吗!”这声音一听让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等等!这声音怎么听着那么耳熟?

我轻轻的向身后瞥了一眼:我靠!这不是临河街的那对杀马特男女吗!

那红毛切了一块牛肉送进女生嘴中,女生满意的吃着,吃完之后,有娇滴滴的说:”老公,我还想吃!“

我有些受不了的回头,发现革馨正有些发呆的看着我:“喂我!”

“啊?”

革馨从我对面的位置站了起来,然后做到了我旁边:“喂我!”

我有些尴尬的用给她切了一块火腿,送进了她张着的嘴巴,她轻轻的嚼着,然后模仿那个红毛女朋友的样子:“我还要!”

我硬着头皮又喂了她一口。

“这算是约会吗?”她仰头盯着我,一脸无知的问。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但总感觉有一股力量迫使我说了一句:“嗯!这是约会!”

她重新回到了座位上,又是一副发呆的表情:“原来,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约会啊!感觉还不错!”

“你在国外没有人和你这样单独出去过吗?”

革馨吊着叉子,摇了摇头:“我身边的女生都经常去和男友约会,但我一直不知道什么叫约会,谢谢你告诉我!”

看着她的脸,我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我感觉革馨就像是从前的我,那个只知道杀人赚钱的我。

“不用谢,如果以后想体验约会的感觉,我随时奉陪!”

“美得你!”革馨嫣然一笑。

酒足饭饱之后,我叫来服务生买单,服务生拿来了两个做工不错的娃娃:“这是情侣套餐赠送的娃娃,两位收好,祝愿两位可以白头偕老,永远幸福的在一起!”

刚想走出餐厅,服务生却拦住了我:“先生,留步!”

“怎么了?难道饭钱给少了吗?”

“先生您误会了。”服务生一脸歉意的说道,“您看那面墙。”

我顺着服务生的手指看去,只见一面特别大的墙上挂满了照片,每张照片上面都是一男一女。那些男女身高体态样貌各不相同,但共同之处就是每个人都挂着幸福的笑脸。

“这是我们老板的习惯,记录着来这家餐厅的每一对情侣,说是比较有纪念意义,你们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之后再次一起来到这里,看见墙壁上挂着当年的照片,那种满是回忆的幸福的感觉你们应该能体会的到!”

我有些为难的看着革馨,服务生也注意到了我脸上的神色:“如果不方便的话也可以不照,这不是强制的”

“照吧!”革馨轻声说了一句,“就当是一个回忆或者一个留念!”

服务生看革馨发话了,就从前台拿出一部单反相机。打开之后对着我们晃了几下:“两位摆一个恩爱一点的姿势啊,这么照感觉特别不和谐!”

革馨闻言之后搂住了我的一条手臂,并把身体靠在我身上,脸上带着一抹微笑。

快门声响起的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想把此刻当成永恒的感觉。

“咔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武祖泰皇:这个洪荒不太一样
武祖泰皇:这个洪荒不太一样
有盘古神人,太易时生,太初时长,太始时观,太素时断三千混沌魔神,太极时开天辟地,由是万界生,谓之洪荒。历经凶兽量劫与龙凤量劫之后,女娲造人以功德证道为圣,先天人族中又有燧人氏、有巢氏、瑙衣氏三位领袖人物带领人族在百族间艰难求活。此刻,燧人氏长子降生,年过十二方才复苏自身真正记忆,作为穿越者的他啥都没有,躺在草地上摆烂的时候,忽然听见了系统的声音,那声音对他来说如同天籁,只是……风还真想到自己貌似顶
失落的伯爵
玄幻:我以武道镇万界
玄幻:我以武道镇万界
方乾穿越到了一个盗匪横行,门派豪强割据一方的乱世,成为了回春谷的一名杂役弟子。方乾发现,只要自己吃食物,服灵药就能获得生命源。而生命源则可以加强各种武学的熟练度。主角方乾,于微末中崛起,武道称尊,举世无敌……
起飞的咸鱼
夭寿了,逆徒们又开始冲师了
夭寿了,逆徒们又开始冲师了
氪命太狠,只剩三天寿命激活系统?赌上穿越者的智慧,必激活!大徒弟从小小丑小鸭变成了大大白天鹅?我养的!二徒弟?狐仙!三徒弟?魔女!四徒弟?这家伙来历可不得了。我收徒,人可收、妖可收、神亦可收,皆看缘分,唯一要求:性别女。我教出的弟子怎么每个都不同?因为她们都是不同的啊,恰好我什么都会亿点点,因材施教!什么,徒弟们又打算冲师了?夭寿!我先溜了,其他的日后再说。逆徒们:师尊,你别跑呀~我们现在就快进到
蹬狼恶兔
妖孽!! 别跑!!
妖孽!! 别跑!!
叶瀚岭重生变身多元宇宙的火神,女娲娘娘传承混沌洞天福地。超级农场开局,种植宇宙万物,轰动四方!发明强化药剂,万国来贺!高科技?我这里应有尽有!天材地宝?你想要啥?说话!抱我回家养?哎呀!别闹了!别跑!快到姐姐碗里来!
红楼听风雨
至尊神主
至尊神主
昔日洛玄帝国第一天才遭人暗算,殒命于万丈泉下尸骨无存。重生归来,坐拥神级功法,身怀镇世之脉,一念号令众生,执掌诸天法则。
江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