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帅。”
“啊?”
“我说,好帅。”汤维两颊飞霞。
林旭翻了个白眼,“少来,我可不相信你这说辞。”
“哎呀,我说真的。”
“嗯,那倒是。”林旭颔首,“不过关于我帅的事实,全世界都有目共睹啊。”
汤维呸呸呸的两声,“嘁,自大狂。”
“哇,明明是你刚才夸我的。”
“有吗,我怎么不知道?”汤维面不改色。
“呵,坏女人。”
林旭无语,汤维越来越像彬彬姐了,不同的是,她脸蛋稍圆,胸脯稍小。
没彬彬姐大。
嗯...这一区分,好多啦~
“好啦好啦,别说这些了。”林旭举着台词稿,“来,你刚才不是说不出来这台词嘛,这样,我们把台词再延伸一下。”
林旭在现有的台词稿,翻开前一页。
“我们来看看关于这部戏,黄小仙前男友,陆然的台词。”
俩人目光一致。
[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每一次吵架你都要把话给说绝了,一句脏字不带,杀伤力足以让我撞墙,一了百了。吵完以后你舒服了,伱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每次都像狗一样腆着脸,去找一个台阶下,你每一次都是趾高气昂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你每次都是高高在上,我要站在底下仰视你,我仰视够了,我受不了了。我仰视得脖子都快断了,你想过吗,全天下就只有你一个人有自尊心吗?我想过。
要么,我就一辈子仰视你,要么,我就带着我自己的自尊心,开始我自己新的生活。]
“怎么样,有什么感触吗?”
林旭挑眉问道:“想什么说什么,不要有所顾忌。”
汤维停顿少许,“我感觉吧,陆然算是好人,毕竟爱情通常建立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像你说的那样,倘若我腻了,我可以随时走,而你腻了,伱却不能半点有意见。”
“因为咱俩关系不同,我是小三。”
林旭抬手,摸了摸额头似有似无的细汗。
讪讪一笑。
话题怎么扯到这了,真是,哈哈。
属实有点尴尬啊...
林旭当即解释道:“你那句解释也算,嗯,就是有点跑题。”
“是吗?”汤维斜眼。
“混蛋,你...伱到底还想不想让我讲戏了。”林旭汗如雨下,似被戳中私密的小仓鼠。
“好吧好吧,你看看,我就随口一问,伱就急了,唉...你让我怎么办腻~”
林旭怒目相识,汤维当即闭嘴,要是在说下去,恐怕林旭真不说了。
嘁,男人啊,真是小心眼...不对,也不小。
挺大的~
林旭正色道:“其实整部剧中,陆然本性并不坏,就是分手方式不对,因此成了所谓的渣男,黄小仙看上去爱的挺狠,甚至不惜大闹婚礼,可在三十三天后,便能马上交到新男友,这样看来,其实也不算多好。”
“不是,你这样说的话,我就迷糊了。”汤维瞪大眼睛,感觉心境天翻地覆。
角色理解,跟自己所想的不太一样啊。
林旭看出来了,笑道:“汤维,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
“什么啊。”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话我听过,可这跟角色有什么关系?”汤维更迷糊了。
林旭温言:“要是角色过于完美,那他还是人吗?”
没等汤维回答,林旭便迅速解释道:“他不是了啊,他就跟圣贤一样,显得有些虚幻,毕竟我们平常认识的人,大多都是俗人,优点缺点结于一身,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这才是在平常人印象中,他是人的地方。”
“你是说,当电影中,角色有优点、缺点时,进电影院的观众,才会有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汤维似乎懂了那么一点。
“对喽。”林旭微微一笑:“角色不能太正面,不能说是一点缺点都没有,那太完美了,现实世界,那有这玩意。”
“我明白了。”汤维深深点头。
“好,既然你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对于陆然这个人物角色,我相信你已经了如指掌,那么以此类推,黄小仙的性格,我相信你也应该明白。”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方知感情要珍惜啊。”
汤维撇嘴,“你少来,明明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蹉跎岁月心自知。意思是:浪子能够回头,拿黄金都换不来,浪费的那些时光,只有自己知道。”
“哟,你还真知道啊。”林旭面色一惊。
“嘁...臭丘八~”
自觉扳回一城的汤维,洋洋得意。
看林旭出丑的机会,可不多啊。
林旭扶额,唉,这种揭短的感觉,真不好受。
“好了好了,你就别拿我开心了,哎...你吃饭了吗?”
“吃了,就是...”汤维面色犹豫,但还是如实说道:“过会儿,我还要拍戏呢。”
“什么戏啊?”
汤维指了指台词稿。
“哦~~”林旭方才醒悟,这种戏就该晚上拍,倒是我糊涂了,“这样吧,我探班也不能白探,这样,你大概几点能拍完?”
“情况好的话,应该九、十点钟就差不多了。”
“那好。”林旭拍手,作为公司老板,要想做大的话,就得让人信服自己,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
故而便不能只顾着自己,还要兼顾他人情绪,今天他是可以将汤维带走,过二人世界。
可这让别的员工怎么想?
哦,你可以,我就不行是吧,成,今儿我在你手下赚钱呢,我没话说,但你也甭想让我积极,反正过一天算一天。
只要这种情绪一发展,哪怕只是萌芽,那也是相当可怕的。
轻则公司发展停滞不前,重则公司进入破产倒计时。
还是那句话:
哪怕你再不愿意,可只要来到集体,伱就得守规矩,哪怕只是面上的守规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林旭每日看的书,不是白读的,他目光闪过一丝杂色,而后抬头。
对汤维道:“这样吧,过会儿我去烧烤店,买些烤串啤酒,这样待你收工的时候,也能填填肚子。”
汤维抿了抿下唇,“谢谢。”
“嗨,不用,都是一家人。”林旭摆手。
他是可以不买的,毕竟只是探探班,哪怕只是跟每人打打招呼,也是可以的。
可为什么这样做呢?
不就是给汤维竖立威望嘛,让剧组人员以为,林旭这样办,全靠她的面子。
那这顿饭后,首先这态度,会不会摆正?
其次会让员工认为,林总心里是有他们的,那这凝集力会不会进一步的提高?
再次,那怕员工以为这是林旭应该做的,那么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以后这作风方面,会不会收敛几分呢?
此。
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