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以诗酒试风华

第194章 正义之血

那时身边离职的同事是真的多,好多人上午入职,中午就逃了。

黑魂研究所的待遇是好,但变成“精神病”——那就得不偿失了……

卢霜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也许是优厚待遇带来的责任感,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正义感,也许是想为拯救世界贡献一份力量,也许,只是因为李玄玉夫妇的人格魅力……

卢霜眼睛盯着李玄玉指尖上的血珠,思绪却越飘越远。

李玄玉没管卢霜在想什么,他只是用右手握住了左手的手腕。

分明只是简单的动作,但李玄玉的额头却罕见地冒了汗。

李玄玉左手手臂在不停地颤抖,他的表情也是愈发凝重,像是在用全身的力气对抗着什么。

卢霜回过神来,终于是发现了异常。

只见一丝丝金色的气流从李玄玉的左手手臂中散逸出来,然后不断汇入他中指指腹上的血珠之中。

那血珠则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变成了金色,像是血液中的细胞与那种金色气流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化学反应。

变成金色的血珠似乎是有了意识,竟然缓缓飘了起来。

一时间房间里都亮了几分,一股凛然正气从众人心底陡然升起。

“这是什么?”卢霜问道。

李玄玉一脸疲惫,却自豪地说出四个字:“正义之血!”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听劝养成男神后被包养
听劝养成男神后被包养
回到高三,发现自己表白被拒。刚获得签到系统的林逸摇头不已。年轻,都怪当时太年轻了。于是不久后。“林逸,如果…我是说如果再像是高三才开学那样,你重新问我一次那个问题,可以吗?”“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如果,乖,咱们好聚好散,不要纠缠。”“能不能别这样,我可以变成你喜欢的样子。”“用自己低三下气的卑微换来的感情,终归会把你送上不归路,冷静点好吗?”“……”这一世,林逸的心中没有女人,只有提升自己。
爱吃法风烧饼
抢了女主金手指,我寿与天齐了
抢了女主金手指,我寿与天齐了
一觉醒来成了书中的炮灰女配,为了不草草领盒饭,我垂死挣扎,却不想拿到了原本属于女主的金手指。哈,有了金手指,我还怕啥?收买人心,囤物资,什么?神界面临末世?怕什么!我有空间有超市,在神界混的风生水起,不仅赚了大钱,还靠着积攒的功德,兑换了穿越三界的能力。魔界要攻占神界?切,连魔界的魔神都是我的裙下之宾。冥界要跟神界斗一斗?开玩笑,没看冥界的主神都成了我的小弟!至于人界,看到那个最帅的小奶狗了么?人
木月筱
四合院之平凡纪实
四合院之平凡纪实
一个后世的无学历,无技能的躺平青年回到那个四合院,还不带系统,也没有金手指,连父母双亡或者双王都不是,甚至那个时期的大事都只能记个大概,你猜他得怎么办。大概不会跟着剧情走,单女主不种马,不圣母。PS:就是想写一些自己想看的或者自己认为编的合理的,或者我本人收集到的一些事。注:骂可以,请合理的骂。要是无脑黑请不要带家人,谢谢!!!!!
地主家的小胖子
花蜜的星际之旅
花蜜的星际之旅
华国2026年,花蜜被一颗陨石炸到星际,流落荒无人烟的垃圾星,好不容易遇到个人,开头差点就直接被杀,没想到好运在后面,阴差阳错抱到个金大腿,运气也是爆棚。本想做做美食,悠哉悠哉当个咸鱼享受星际田园生活,却不知麻烦也接踵而来……她体内拥有巨大的力量,治愈与催生异能随意使用,所种植的植物能提升精神力,本想咸鱼的她慢慢被星民们追捧,奉为女神!他是星际年轻一辈中的战力天花板,是星民的英雄!一次意外遇见花蜜
笙笙啊
摆摊算命捡徒弟,集齐七个我躺赢
摆摊算命捡徒弟,集齐七个我躺赢
木时飞升到一半,被一道惊雷劈死了,她穿到一个傻子身上,继承了一个破道观,为了重振道观名声,她不得不收七个天赋异禀的徒弟。从此,木时踏上收徒之旅,到处忽悠人。“先生,我观你骨骼惊奇,根骨非凡,不知你是否愿意拜我为师,入我玄学一门?”“先生,你愿意当我的徒弟吗?修仙飞升不是梦,考虑一下?”“少年,你印堂发黑,必有血光之灾,拜我为师即可化解,考虑下?”众预备徒弟:“……哪来的神经病。”后来,商业霸总,顶
木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