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仙

第291章 人间烟火

秦天与魏成坤两人沿着太叔所指的方向开始前往白武寨,那里是去双城的必经之路。

秦天的心中已经想好了,到了那里问清楚路之后,就替太叔的儿子报仇,也算是报太叔风雪留客之恩吧。

因为风雪刚刚停下,路面的积雪还是非常厚,但还好这一切难不倒他们,没用多久两人便到了所谓的白武寨。

在这一片雪白之中,使得白武寨在这山间中凸显起来,像是一张白纸中的一点黑墨。

风雪刚停,寨中的人已经忙碌了起来,打扫铲雪,点火取暖,买卖吆喝,来来往往,秦天他们来的时候,这里已是人间烟火满天。

白武寨黄霸天最近心情很不好,连日来的大雪使得晶蚕产量减少很多,再这样下去上面交给他的任务将无法完成,到时候怪罪下来怕是连寨主都没得当。

所以风雪一停,他就让自己的儿子黄大龙与手下去白夷族收晶蚕了,白夷族的人个个肤白体弱的,但在捕捉晶蚕这事上却有着独特的方法。

这次也不知上面的人从哪里听说,自己所管辖的这片区域将有金蚕出世,于是没日没夜的逼着自己找,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也只能逼着白夷族全民出动,哪曾想竟有人带头闹事,还好最后杀了几个,才平息了下来,只是到了现在也没能找到那所谓的金蚕。

有些贱民,不给得颜色,他们就会蹬鼻子上脸。

“驾,驾,全部给我让开,让开。”

秦天与魏成坤刚到白武寨迎面就碰到一队人纵马而来,带头的虎背熊腰,两把战斧稳稳绑在了后背,身后十来余人个个也是凶神恶煞,满脸横肉。

秦天不想生事,默默的让开了道,马匹从二人面前驶过,马蹄狠踩踏路面带起了雪水四处飞溅。

等到所有马匹通过,秦天与魏成坤找了处酒馆坐了下来,酒馆这种群聚之所最适合打听各种小道消息。

要替太叔的儿子报仇,就要先了解这位白武寨寨主的情况,才能对症下药,减少不必要的损伤。

秦天要了一壶烧酒,在这样的天气最适合暖身不过。

魏成坤简单的要了份肉食,这肉是山里熊兽的肉,这种熊兽体形较大,行动不够灵活,是附近猎户最爱也是最易猎到的了,只是这种熊兽皮糙肉厚,它的皮毛可以用来制成衣物抵御风寒,但肉就有些老硬,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有就已经不错了。

大雪刚停,这酒馆慢慢的人也多了起来,一个个开始饮酒侃天,吹牛。

秦天给魏成坤倒了一杯,自己也提了一杯,这酒刚一入喉便觉得有刀子割伤一般,疼痛中带着辣,没一会全身开始冒着热气,整个人身子从头到脚渐渐暖了起来。

“唉,这鬼天气,连下了几日大雪,把所有上山的路都埋起来了,野兽更是躲着不出,这叫我们这些猎户怎么生活啊。”一位戴着皮帽浓眉大眼的大叔喝了口杯中酒,感叹道。

“是啊,这几年也不知道怎么了,隔三差五就下场大雪,一下就是三五天,我们又不像白夷族的那些人,有着捕捉晶蚕的本领。”同桌的一位黑脸大汉将圆帽放在桌上,接着话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异乡游梦录
异乡游梦录
英雄路漫漫,何又谓之“英雄”?风化尘生来本无有,出尘于世而生尘。心有念念,思有所想,便有了他的路,他的梦,他的过去,他的未来。这可谓之“英雄”?非也,此非英雄也。他苦心求学,得旷世之奇术,有纵横天地之能。此可谓之“英雄”?非也,此非英雄也。何以谓之“英雄”?有匡扶天下之心,有济世救民之心,有爱惜众天生灵之心。此可为英雄?非也,此为“侠”。那何以为“英雄”?“侠”无能者,仅为“侠”。“侠”有能者,可
樗栎一梦归墟
重生女配修仙录
重生女配修仙录
女配重生,兢兢业业努力向上,寻求自由和长生的故事!
卧虎不动
我穿越成了女频反派师尊
我穿越成了女频反派师尊
韩无枫穿越到曾经看过的群像女频小说《梦落棠溪》之中,成为四大女主的师尊。原着韩无枫心狠手辣,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最终死无全尸。韩无枫发现自己穿越成反派之后,本害怕走上原着的结局,开始了逆天改命的操作。将女主养成大腿,和师兄弟患难见真情,立志成为真正的仙门巨擘。只是自己的改变,让原着中的人也跟着改变,随着四个徒弟一天天长大,韩无枫总觉意识到事态朝着奇怪的方向开始发展……
如寄山海
道藏玄止
道藏玄止
为人尊者,圣;为人惧者,魔;为人敬者,仙;为人义者,侠。天道不存,道藏玄止。腹黑疯批事业派女主披荆斩棘,干翻倒霉亲戚,打趴狐狸窝长老会,与魔王男主相爱相杀的故事。【注意】本文群像风,除男女主外有多对cp,各种都有,但恋爱含量少。男主在前期几乎没有戏份,中期出了也没那么快谈恋爱。
云舟隐鹤
PANDORA
PANDORA
在一次极其偶然的情况下。主人公毓麟打开了一个黑色而又带有些幽暗的盒子,那盒子里放着一个叫做“羊皮卷”的东西。在毓麟打开了它后,看到上面有一串文字。他的思绪也跟随着文字的形容。而在文字的最后,写有“雷击”两字。在他念出了“雷击”两字之后,不知从何处突然释放出来的雷电力量,打在他身上,他感受到了痛苦,也因此击晕在地。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了。他现在仍然感觉到身体被雷电击中的痛苦,但他现在脑子里充满了对那
AAl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