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崇拜强者,有能耐就会得到人的尊重。
晚上吃饭的时候,所有得到消息的军人全都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眼神望着吴知白。
皮肤略显白皙,留着寸头,五官倒是很有军人的样子,十分硬朗。
身材略显消瘦,一副公子哥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射击高手。
“听说了么,那个姓吴的就是传说中的枪神,半自动步枪机瞄,五百米枪枪十环。”
“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不知道。”
“全团的神枪手都疯了,没有一个敢说不服。”
“不光这样,你们知道么?”
“据说他一个人夹着两头将近两百斤的野猪从山上下来。”
“卧槽,还有这神力!”
“不止呢,这一路走了四十多分钟,都没有歇息一次。”
“我是服了。”
“你服算个屁,有谁不服。”
郑强和陈老这时看待吴知白就像看待绝世珍宝。
他们同时生出一个想法,绝对要把这小子留在部队。
食堂今天改善伙食,就是吴知白他们打的野猪。
做法简单粗暴,大锅炖煮。
上菜也是用铁盆装着。
吴知白桌上坐着陈老和部队的几位首长。
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个白瓷碗。
勤务兵拎出来一大桶白酒给所有人的面前都满上。
吴知白看得眼晕,这一碗酒最少得半斤。
郑强端起酒碗说道:“今天陈老到咱们老部队看望战友们,我们共同举杯,恭祝老首长身体健康,大伙先干一个。”
话音一落,仰头就是一口干。
“好,好酒量,共同欢迎老首长,还有咱们的神枪手小白,干。”
众人一起端起酒碗,全都一口干。
陈老也不甘示弱,“好好好,这才是当兵的样,这么喝酒才痛快。”
说完也一饮而尽,脸上泛起潮红。
吴知白端着酒碗,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陈老可能是看着吴知白为难,沉声说道:“小白,男子汉大丈夫,喝点酒算什么,军队讲究的就是做事雷厉风行,干了。”
前两天吴知白去家里吃饭的时候,陈老就看吴知白喝酒挺费劲。
知道这小子估计没什么酒量。
现在故意这么说,“就是想给他下套,合计把吴知白灌迷糊,然后劝劝他过来当兵。
吴知白苦笑一下,这喝酒两辈子也没行过。
此时食堂的战友们也都端起酒碗,高喊一声“喝”之后,全都仰头喝酒。
吴知白受到这种气氛感染,豪气顿生。
“各位叔叔,陈爷爷,我酒量小,但是也不怂,喝。”
话音一落,吴知白咚咚咚喝了半碗。
顿时天旋地转。
还没等把酒碗放下。
咕咚一下趴在桌上。
众人面面相觑,随后捧腹大笑。
这群糙汉子,没有半点坏心思,虽然这和计划不符合,没能乘机劝说他当兵,可也打心眼里喜欢起吴知白。
这小子好,不做作。
机会有的是,不急着一时。
“老首长,咱们边喝边聊,今晚多喝点就在这住下吧。”
“不行,我明天还约了几个老伙计有些事情,过些天再说吧。”
郑强也没有勉强,他知道老爷子说一不二。
在一个,像陈老这种身份的人,说有事情那就一定有事情,不能耽误的。
吴知白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看着屋内略微熟悉的陈设。
估计自己应该是在陈爷爷家。
翻身起床,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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