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胥吏实录

第28章 抄书

文书上还带有一张字条,写着“圣历三年三月十四日,镇安县互殴案结。刑房甲案抄十份,架阁一、府衙一、巡道一、布政使一、巡抚一、刑部一、携带一、备三。——王”

看着意思应该是案件隽写十份,一份放到县衙文书仓库的架阁上、一份送到知府衙门、一份送到分巡道衙门、一份送到布政使衙门、一份送到巡抚衙门、一份送到刑部衙门、一份由送卷宗人随身携带,另外三份备用,以防送文件的路上有所丢失。

其他书手白书因为自己平日攒下的纸已经开始抄写起来,而曹休只得拿着文书和上面的纸条去承发房领取白棱纸。到了承发房外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领纸了,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才轮到曹休。

将文书和纸条递了过去,承发房的人先仔细检查了文书,没有看内容,而是将文书竖着摊开,文书的页脚依次展开,组成一个红色的印章。确认印章完整无误后,又检查了曹休文书带的纸条,主要是核对“王”的签字是否和刑房王刑书的签字一样。

等检查完后,才数出112张白棱纸,然后在纸条上写上已领纸一百一十二张——承发房张。

拿到白纸往刑房内走去,曹休才想到一个事情,原本想着自己一天抄写两百页纸,只要保证没有错就可以获得八十张白纸,可以卖四十八个大钱。

可是曹休没法保证每天赵康派发给自己的数量。从他派发的情况来看,书手们会派发的多一些,白书中老人也比自己多一些,所以根本没法保证自己每天可以抄写多少。

也就没法保证自己有稳定的收入。

所以,得要考虑该如何获得额外的收入了。

年轻人,大抵总是要是有两三份兼职的。

回到刑房,先将文书挂在竖着的小书架夹子上,然后磨了些墨汁,拿起笔粘上墨汁就开始抄写。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抄写是从头到尾一遍一遍的抄写,而曹休是一页一页的抄,随机拿出一页就开始抄,一下子抄十份,放到一边后就开始抄写另外一张。

别人抄写是一边抄写一边揣摩文书的描写,从中学习一下文书隽写的技巧。而曹休只是闷头抄写,加上可以算作金手指的天赋,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曹休就超了一大半了,文书的八张纸中已经抄好五张了。

县衙是有吏舍供书吏住宿和休息,也有书吏食堂供书吏午饭的,但是这只限于正式的书吏。曹休等人包括赵康在内都只能算是帮役,是没资格进吏舍休息,进书吏食堂吃饭的。不过为了便于曹休这样子的帮役快速抄书,可以在书吏食堂买些编写的食物拿到他处去吃。

只不过县衙重地,可以给帮役吃饭的地方不多,主要为吏舍和西司厢房间的一个小巷子以及东司和县丞、典史衙门间的小巷子可以给帮役们坐在地上吃东西。

曹休虽是农人,但是由于是穿越者,不习惯蹲在地上或者坐在地上吃饭,只能买两个饼子后站在角落里食用了。

至于坐在刑房长桌自己位置上吃饭?

刑房内也就刑书和管年才有资格在刑房内吃饭喝水,其他人,那怕是正式的书吏,都没有资格在刑房内吃饭。

县衙重地,规矩森严,岂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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