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我有一座空间塔

第33章 卖红狼王的皮

伙计二话不说,从柜台里拿出几个包裹,里面都是各种皮货。

“这是羊皮,这是牛皮,这是红狼皮,这是紫狐皮……”伙计一样一样的把皮货拿出,然后都铺到了柜台上,让他挑选。

“这皮货太普通了,还有好些的没有?价钱好说。”刘爷看着不太满意,这些皮货看起来就有些单薄,不像好货,而且还有拼接的痕迹,不是他需要的。

伙计不解,于是问道:“刘爷,这黄沙城里的皮货大概也就是这种货色了,您就是去别家看,也与我们这里的差不多。”

刘爷冷哼一声道:“你知道个屁,这黄沙城要完蛋了,城主府里有消息传出来,朝廷兵部与宇王要在这里开战,我要和家人们过冰荒之地,这样的货色怎么保暖?”

“为什么?这黄沙城不是已经归顺宇王了吗?”伙计不解。

刘爷摇了摇头说道:“城主是归顺了,但朝廷兵部的大佬们不准,还一致认为宇王的夺权太有损大炎的根基了,与造反无异,为了朝廷的稳定,兵部不得不出兵制止。”

伙计听后点了点头,这话说的没错,这宇王也太霸道了,北蛮边境也不管了,为了自己的皇位四处征战,打的都是大炎朝廷的脸,惹的百姓也是怨声载道。

林丰听到后也是心中起了波澜,不行,这黄沙城不能待了,等朝廷兵部和宇王的军队打起来,他们这些百姓就会成为炮灰替死鬼。

“喂,你怎么还不走?”伙计转头看到发呆的林丰,然后大声问道。

刘爷看了一眼林丰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林丰反应过来后说道:“我是来卖皮货的。”

“哦?卖皮货?拿出来看看,如果合适我就买了。”刘爷说道。

林丰没有着急那皮货,而是问刘爷:“您为何要买这么多皮货?”

刘爷并没有生气,他回道:“出这黄沙城要经过冰荒之地,没有皮货做防寒,人会冻死的。”

冰荒之地?这黄沙城外太诡异了,一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一边是冰荒之地,还让不让人活了?环境如此恶劣,为何还要建这个城呢?

“你的皮货呢?”刘爷催促道。

林丰点了点头,从包裹里掏出了红狼王的皮。

“我去!这么大?这是红狼王的皮吧吧?”

伙计一见到林丰拿出的皮货,两眼顿时瞪大,他有些后悔了,这可是红狼王的皮啊!可不是一些杂七杂八的货色可比的,如果他耐心些,从他手里收来,这红狼王的皮一转手就能卖个好价钱,他真想抽自己十个嘴巴子。

“好东西!你开价吧!”刘爷心中狂喜,这可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好皮。

红狼的皮很常见,但红狼王的皮货太少了,红狼王除非是年老被赶出族群,要不然等闲人是近不了它身的,四周也常常跟着大批红狼,看起来这皮也是取自老狼王的皮了。

“刘爷,说句实在话,我不知道行情。”林丰有些尴尬,他以前也没有接触过这方面。

刘爷哈哈一笑:“你这小伙子倒是实在,这是张红狼王的皮毛,但还没有进行硝制,虽然还没有成型,但贵在质量好体积大,以后做出来也是一件好东西,这样吧!我给你一千钱,如何?”

一千钱?这么多?真是不少了,林丰没想到这皮货会这么贵。

“好,我卖了。”林丰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好,好。”刘爷一拍手,身边的手下拿出一个钱袋数出了一千钱。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民国:杀敌爆兵,我是超级军阀
民国:杀敌爆兵,我是超级军阀
穿越亮剑的世界,恰逢李云龙犯错去了服被厂,主角被委任成了负责人。收服张大彪,征服周卫国,还让杨志华掌握上千门火炮!整合势力,开办工厂,物资成堆,伙食标准堪比土财主。三个月后,老李从服被厂回来,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一个个富得流油,容光焕发,连门口的狗也啃上了骨头!简介有限,正文养眼,原汁原味,保证不坑!
我不是神豪
重开在1914
重开在1914
穿越回1914年,陈诚化身为奥匈帝国陆军总参谋长康拉德。在大战前夕,他目睹费迪南大公被刺杀,由此立誓要改变历史。在他的领导下,奥匈帝国的军队像多瑙河一样无畏无惧,他们以坚韧不拔的决心与热忱,向着胜利前进。与此同时,康拉德,他以铁的决心与铁拳,对那些轻率的恐怖分子以及愚蠢的小鬼重拳出击。2000帝国克朗>3000美元,维也纳的一条街道就能震撼整个纽约,奥匈人你要自信!多瑙河多么蓝、多么亮,溪谷、田野
君主主义者
穿越成方天画戟之一统三国
穿越成方天画戟之一统三国
李化龙一次意外,穿越到三国,却寄身在武功第一人吕布的陪葬品——方天画戟上,他凭借方天画戟之身,加之一番奇遇。终于成就一世霸业。
坐家做梦
大梁第一纨绔
大梁第一纨绔
「架空历史」?「权谋文」?「无系统」别名:大梁第一纨绔一觉醒来,顾简来到南梁王朝,成为靖远侯世子。开局被天子赐婚,娶了长宁公主,做乘龙快婿。好家伙,这后台不是一般的硬!谢氏家族欺人太甚?没关系,我是纨绔。天子屡次刁难?没关系,我是纨绔。参与夺嫡之战?没关系,我是纨绔。婚后撩公主?不好,被反撩了。小公主娇羞蠢萌,天子疑心病太重。小弟痴迷于武道,好兄弟义薄云天。至于顾简...只想混吃等死,做一名合格的
雪夜带刀不带伞
陪葬傻驸马,竟是绝代军神
陪葬傻驸马,竟是绝代军神
一朝穿越,他本是天生神力,却因脑疾被亲父送去做陪葬驸马。人称萧家傻大郎,天教分付与疏狂。侯爵亲爹嫌弃,皇帝岳丈悔婚?萧遥想低调,实力不允许。人傻脑疾?他度气救公主,行酒诗百篇,轻松俘获美人芳心。有勇无谋?他转战三千里,剑挡百万兵,逢战必胜所向披靡。耗费国力?他神农尝百草,精耕细作粮,百姓安乐衣食无忧。亲爹:我儿可袭承侯爵之位!皇帝:贤婿有大帝之姿,可继承帝位!萧遥把酒话桑麻,“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帅
万马白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