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突厥不耐烦的吵嚷,“行了!你说这么多话,不就是想说狗皇帝被自己的女人戴了绿帽子,生下来的叶烬明是个杂种!”
他看着面色如常的兀突骨,忽然笑了,“中原人生的杂种,也配在我们的地界撒野。”
兀突骨听见这话,面色白了白,身形晃动,似乎有些受伤。
看他这个模样,兀突厥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转过身去。
“父王!就让儿臣先来会会这个小杂种!”
南蛮王最得意这个儿子,他勇敢善战,跟他当年是最像的。
至于这个二王子……
不提也罢。
“好!既然大王子有这个心,那待到他叶烬明踏入我国地界,便由你来教训。”
南蛮王后看着自己儿子争气的模样,这才有了一丝笑容。
底下的人立刻开始拍马屁,“大王子骁勇善战,届时必定能将那中原小白脸打的屁滚尿流,哈哈哈哈哈哈……”
一时间,宫殿内欢笑声不断。
没人注意到,一直被人看轻的二王子兀突骨默默离席,他看着被人层层围绕的兀突厥,冷冷的笑了笑。
蠢货。
那叶烬明哪里是什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白脸。
那分明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而且武功高强,下手毒辣,就算是他,也没有把握能与他一战。
更何况,是兀突厥那个空有蛮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蠢货了。
一时间,南蛮王的宫殿内,歌舞升平,推杯换盏好不快活。
兀突骨看着镜中自己的脸,那是与南蛮王仅有两分相似的长相,其他八分,都继承了自己温柔如水的母亲。
他的母妃是中原人,是南蛮王年轻时潜入到天朝,从苏州掳来的娇弱女子。
在他小时候,母妃还是很受南蛮王宠爱的,大概是因为母亲与南蛮女子实在是不同。
她就像一只娇弱的兔子,入了狼窝。
得了狼王难以拒绝的喜爱。
起先还好,南蛮王觉得新鲜,她哭也新鲜,无所谓的挣扎也新鲜,众星捧月的宠爱了许久。
可到后来,南蛮与天朝起了战火。
在一场战役中,南蛮王最得力的将军被天朝一个名不见惊传的小兵,一剑削掉了头颅。
这件事情,让南蛮王痛恨极了中原人。
回到宫殿,他便捏住了宫妃的下巴,恶言恶语的说了许多,年轻的妃子本来就是被他见色起意掳过来的,偏偏还是个倔强的,不服气的呛了几句。
结果可想而知,南蛮王差点拔剑杀了她。
要不是年幼的兀突骨睡醒了,迷迷糊糊的抱紧了南蛮王大腿,南蛮王手中的剑早已穿过他母亲的胸口。
也许是念及兀突骨还小,南蛮王扇了她一巴掌,将她关进殿内,禁了足,还不许医生诊治。
王后早已嫉恨这个年轻漂亮的中原女子分走了帝王的宠爱,于是王后暗地里以年幼的兀突骨的性命做威胁,将她活生生逼死了。
她死了的消息,传到了南蛮王的耳朵里,也只轻飘飘得了句:“活该,中原人都该死。”
于是从那以后,原本备受宠爱的二王子,成了全南蛮最不招人待见的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