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修仙,男友他低调却无敌

第217章 天海宗

林枫他们对秘境中许多人都在找他们的事情一无所知。

那天抢劫了天海宗的男修后,林枫一行人就马不停蹄地赶到了一处药园。

自从进入秘境后,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冬虫夏草两只小人参就又活跃起来了。

在进入秘境后,他们两人很快就感应到了一处草木灵气能浓郁的一个药园。

迫不及待地就要带着林枫和柳云舟他们去采药。

在两只小人参的带领下,林枫他们又是一路收割,光是在去往那处药园的路上,就收获了不少。

大半天后,林枫一行人才在冬虫夏草的带领下找到一处处于幽静山谷处的药园。

药园中各种中高级灵草有不少,虽然有冬虫夏草帮忙,他们还是不得不在这里多留一段时间,才能将这些灵草采完。

林枫一行人在山谷处的一处山洞里驻扎下来。

住了几天,一日,山洞里。

林枫手里拿着那日抢劫来的千丝网,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柳云舟看林枫一直在空间戒指里倒腾东西,拿出这个,放回那个的,不知道干什么。

于是就问,“你这是做什么呢?”

林枫手里拿着一把闪闪发光丝线,有些幽幽地道:“小舟,我在整理我们手里的炼器材料呢。”

“我打算等这次离开秘境后,就找一个最厉害的炼器师,让他们帮我们炼制几套最好的法袍。”

柳云舟疑惑,正想问怎么突然想着炼制法袍了。

突然就想到,那日遇到那名中域男修时,那男修看土鳖一样看着他们的眼神。

柳云舟有些失笑,没想到这么多天了,林枫还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呢。

“小舟,你看,这是飘渺丝,是能让所有女修不惜一掷千金购买的最好的法袍原材料。”

“这还是之前我在地球的时候,特意和特管局交换的。”

“我之前有见过圣地的圣女穿过飘渺丝炼制的法袍,确实不同凡响。”

“只可惜,这里的炼器师等级太低了,处理不了这飘渺丝。不然,哪儿还轮得到别人笑话我们。”

林枫着实有些郁闷了。

想他当过大乘老祖的人,被一个低级大陆的金丹小辈嘲笑土鳖。

当真是,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太难以接受了。

没想到,在地球时没人和他攀比名牌衣服,到了修真界却因为穿着被人鄙视上了。

柳云舟安慰他,“衣装都是身外之物。我们既然在东域,就该入乡随俗,不用在乎别人。”

“我感觉也快要突破了,我们不是说好了,等你元婴巅峰,快要化神就离开这里吗?”

“现在就算拿出你那些好材料也是浪费,炼制法袍什么的,还是日后再说吧。”

林枫的修为之前就已经恢复到元婴巅峰了。到了秘境后,受这里灵气影响,恢复速度又快了不少。

两人合计着,大概等他们离开秘境后不久,就可以着手准备前往中级大陆了。

“对了。朝阳来消息了。”

“说是他们丹师协会的一支队伍受到了其他四域修士的偷袭,现在有一支小队的人已经走散了。”

“朝阳希望我们如果遇到走散的丹师们,可以出手相助。”

“等离开秘境后,丹师协会自会感谢。”

林枫点点头。

若是举手之劳,他当然不介意帮忙。

丹师们原本就战力有限,进入秘境,大多都是为了能够采到那些灵药灵草,再不成,就是为了异火。

不过,就他们这点实力,贸然进入秘境,也太容易变成别人打劫的对象了。

他们受到袭击,还真是不奇怪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江山迟暮美人如故
江山迟暮美人如故
疯批活泼少女Ⅹ外冷心软战神王爷千氏王朝一朝覆灭,从此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她是千氏王朝的小公主,软糯可爱,本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家国尽毁,父母双亡,亲人离散,从那一刻起,千氏的小公主再不是金银窝里的宠儿。她一入江湖,从此在江湖朝廷掀起一阵阵的腥风血雨。她,无情,无义,无心,无血肉,她游戏人间,她罔顾人命,她杀伐不断,这是所有人对她的评价。有一天,她想停了,她开始尝试着学会怎样做一个人。在这条路上,她
慕落
穿越这事儿听着就不靠谱
穿越这事儿听着就不靠谱
(1v1,双穿,架空,玄学,轻松,单元剧)一生安安稳稳的岑之笑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经历回合制穿越。第一次落水穿越,第二次蹲坑穿越,第三次吃泡面穿越???没捞到金手指就算了,还得在妖邪纵横的古代兢兢业业学习保命技巧。得亏她慧眼识珠,开局就抱紧了开金手指的梁老板的大腿。但她发现,一日不把魂穿的梁老板带回现代,她的穿越就一日不得消停。卜卦师父告诉她,这都是缘分。岑之笑:梁老板,不然你试试灵魂出窍附在我身上
唐朝爱吃火锅
重生六五,我为家中唯一男丁
重生六五,我为家中唯一男丁
架空+架空+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女穿男,有空间)幸苦十年,好不容易在三线城市有房有车。生活也越来越好……一朝穿到缺衣少食的平行年代,还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幸好家里没有重男轻女。家里和谐,极品少!人小先苟着,慢慢发展!有空间不能浪费,为以后发光发热。人小要上学,怎么办空间粮食成灾啦……好多文物损坏……大佬受难来改造……那知青怎么回事,我……
上官素影
我是带球跑文中的女主闺蜜
我是带球跑文中的女主闺蜜
当我一觉醒来发现我成了我看过的小说里的女主闺蜜,我………我懵了,就想知道,我是谁,我在哪儿,所以我穿到到书里的使命是什么呢?但当我接受这个身份,准备用着这个身份在这里过完原主一生的时候,才发现,这只是个开始。
招财进个宝宝
俨然有宋心
俨然有宋心
七年前,宋颂觉得,站在阳光下面的江俨真好看。江俨觉得,偷拍他的宋颂胆子真大。七年后,宋颂觉得,江俨应该是喜欢她的。江俨觉得,应该跟宋颂结婚了。
耳朵耷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