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看中的是一套典雅的灰色羊毛薄款西服套装裙,可以在外面加一个大衣。
典型的OL打扮,去开会也很合适。剪裁无可挑剔,高级的面料,染色后出来的灰也极为雅致。她穿一对黑色皮鞋,鞋头上缀着两颗白色珍珠,而耳畔也是一对白色珍珠。盘起的头发不见一丝刘海,露出光洁的额头,优雅得像位真正的公主。
明雪的呼吸凝住,那个从小就看着大的小姑娘,一路跌跌撞撞过来,居然从一个假小子长成了大姑娘。真是不可思议。她美丽得令他心动。
“很好。”他轻抚了抚她的发,指尖轻轻碰了碰她耳珠上缀着的珍珠。
“都包起来,鞋子,珍珠耳环,和衣服。”他对店长说道。
盛夏刚才还试了一套黑色柳条的西装,配的是一对亮红的高跟鞋,非常大眼。正式中带着那么一丝独属于女人的妩媚。
明雪知道,她品味一向不错。衣服是她自己挑的,配的是亮红色的丝巾。挑鞋子时,她选的是一对灰色的皮鞋。但明雪替她挑了一对亮红的小高跟,让她可以和丝巾换着来搭配西服。
大包小包,买了一堆。盛夏觉得够了,正要打道回府,明雪手一指,说,“那套红色羊毛西服裙很漂亮,红中带点元气橘,有种复古的时尚。你穿好看。”
店主那还有不懂的,马上让导购员去那西服裙。
店主笑道:“这套衣服颜色压人,剪裁也很讲究,腰多一点赘余都穿不好看的。盛小姐肤白五官明艳,穿这个好看!”
盛夏和他轻声咬耳朵,“小叔叔,穿那个会不会不够端庄?”
明雪微微一笑道:“谁说穿了红,出席重要会议就不端庄了?而且你本身的气质也是大气的,这种红你压得住,还耀眼。穿在你身上,不会有错。要配小丝巾的话,搭配珍珠白,高跟鞋也是白色。身上别超过两种颜色就行。手提袋你可以用白或者浅灰色系的。”
盛夏干脆赖在他身上,双手挽着他颈项,笑嘻嘻地:“小叔叔,你那么会打扮,还那么会打扮我。以后你都给我打扮好不好呀?”
“好。”他红着脸应了。
她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努力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亲。“吧唧”一下,声音又大又清脆,惹得那些店员偷偷抿唇笑。明雪的一张脸更红了。
盛夏就叹:“小时候,我说羡慕别人家女孩子头上绑有大大的粉色蝴蝶结很漂亮。你就说我头发是寸头绑不起来。于是我就留长头发,我留了好久,终于长了,你不单止给我挑了当时就时兴最漂亮的沾了金粉的银色蝴蝶结,还给我选了一套超级漂亮的金色连衣裙,和银色像月亮一般柔亮的小皮鞋。那一次,我穿回学校,整个学校的女孩子都羡慕我。而你还给我绑了一个希腊少女那种小辫子,配那个朦胧又唯美的蝴蝶结。小叔叔,那套裙子小皮鞋和蝴蝶结我都还留着呢!”
明雪摸了摸她的头,“我记得。那一年,你十二岁了。开始懂得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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