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我靠给主角团挡伤活命

第41章 招生

魅,通常指的是善于幻化,迷惑人心智的妖精。

被誉为“诗鬼”的唐朝诗人李贺曾在《神弦曲》中写道:“百年老鸮成木魅,笑声碧火巢中起。”这里他就是将百年老鸮比作成了精的木魅,容易给人带来灾祸,所以便一把火烧掉它的老巢。

眼前的八条狗魅是狗的精魂所化,被人炼制成魅,多用来追踪围堵。

吴歌秉持着“穷也要穷的有气节”的精神,坚决不肯白吃白喝吴家的,所以做客的第二天她就给自己寻了个营生:卖符。

卖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卖,她还记得死道友刘基告诉她要低调的事,于是她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在夜晚来临的时候翻墙出府了。

她走了几家道场,什么仙师呀,玄女啊,王母娘娘分身转世啊……

跑了半宿,一个“务实”的都没有,全是“形式主义”。

吴歌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脑壳,不怕货比货,就怕不识货,没有买家这事儿是真让人头秃。

就在这时,她感觉到了一股不寻常的阴气,追过去后发现“它”进入了一家棺材铺。

同类之间总是有些共性存在的,吴歌只一眼就敢肯定这棺材铺的周老板是她的“同类”。

第一次合作很愉快,她后来又来了几次,老板旁敲侧击探她的虚实她也没放在心上。

贫道就是不说,你能拿贫道咋滴?

就是没想到这周老板如此沉不住气,都开始用强的了,那就不能怪贫道不客气了。

我知你背后有“鬼”,但跟谁背后没有似的!

林木木操控着血丝穿透最后一只狗魅的狗头后,慢慢飘到了吴歌身边。

吴歌抬眼看了看四周,嗯,干干净净,一只都没留下,效率是真高。

“干得漂亮。”吴歌拍了拍木木的手臂,自从有了这个好搭档后她可省了不少力。

转身边戴上斗笠边说道:“这周老板出手还是很阔绰的,要是真跟他闹崩了还有点可惜。唉你说……”吴歌用胳膊肘捅了捅旁边的林木木,“我下次要是还去他那,他会不会以为我是找他算账的?”

林木木眨着黑白分明的眼睛想了想,轻轻拉起吴歌的手,在她手心写到:会。

他的指尖冰凉,动作又太轻,弄的吴歌痒痒的,下意识就缩了一下。

林木木一愣,随即松开手,垂下了眉眼,乖乖的站着不动了。

吴歌看的一阵无语,这孩子也太敏感了。

她赶紧没话找话:“那我要是跟他表明我没有恶意,他会不会继续跟我做生意?”

林木木听了她的话颇有些手足无措,吴歌赶紧把手递过去,他才安心下来,轻轻写到:我不知道。

“没事儿,走一步算一步吧。”

呼——终于哄好了!吴歌心里长出了一口气,木木坚持用这种方式沟通,她也不好逼他。

就是有时碰上只需回答“是”或“不是”的时候,她是真想跟他说:您点个头就行了!

不过,她总感觉他的衣服颜色好像变淡了点,难道红衣厉鬼的衣服也会掉色?!

我不李姐。

**********

在吴府住了三个月,也吃了三个月斋饭的吴歌,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终于,她把魔爪伸向了院子里的桃树。

吴歌跨坐在树干上,顺手摘了个桃子在衣服上蹭了蹭,咬一口……有点酸。

酸的好呀,酸的开胃。

她这边正改善伙食呢,就听墙外的马路上传来吵嚷的声音。

“吴中,夫子不是夸你文采第一吗?你就帮我写篇文章怎么了?难道你不会?”三个半大孩子将吴中围在中间,一个大概十二三岁的少年推了他一把,把这孩子推的连退了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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