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吸收愿力就可以变强

第11章 万宝阁公子龙金炎

在告别疾风枪之后,夜星愿的眼光就开始高了起来,最后挑来去去,终于找到一把价格合适的长枪。

“聚灵枪:二阶中品灵器。”

“售价:灵石。”

“枪身坚固,采用特殊构造,使用者可以积蓄灵力发出猛烈一击,具有强大的穿透能力,此招名为贯虹一击。”

价格合适,而且还带有技能,可是夜星愿总感觉那里怪怪的。

按理说这种自带法术的灵器,一般相对于同品质的其他灵器要更昂贵才是啊,可为什么这把枪,连一般的二阶中品灵器的价格都不如呢?

思来想去应该是有一些缺陷吧,不然按万宝阁的定价也不应该这么低,先去问一下工作人员吧。

来到柜台,夜星愿发现只有一个年轻人在,而且颜值挺高,气质出众,但是却面无表情,看起来有些高冷这架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

总的来说甚至要比夜星愿还要帅一点,不行,不能找他,夜星愿的自尊心开始作祟,左右望了望也没有发现工作人员。

那位高冷的年轻人好像看出夜星愿有事,便说道:“这位朋友可是有事询问?”

夜星愿点了点头,接着问道:“能否让我试用一下聚灵枪?”

年轻人笑着回应道:“当然可以,为了保证安全,要在我们监督进行。”

年轻人打开留在货架上的阵法,非常吃力的拿起了聚灵枪,递给了夜星愿。

有这么沉吗?夜星愿看着年轻人吃力的样子,也感受到了这人居然有着觉醒境巅峰的修为,而且看起来年龄和自己相仿。

指不定就是那个学校的同学呢,这年头当个服务员的门槛都这么高的吗?

“这把枪非常重,你小心一点,别被伤着了。”年轻人好心提醒道。

夜星愿双手接过聚灵石,感觉手臂一沉,最终还是接住了。

勉强在手中比划了两下,就感觉手臂撑不住了,赶忙平放在地上,甩了甩胳膊,用来减轻疼痛。

“这枪好重啊,按理说很适合肉身系天赋的人,但我看这价格为什么比同等级的其他武器要低一些呢?”

年轻人解释道:“其实主要原因是太过鸡肋了,按理说这么重的灵器就是给肉身系天赋者准备的,但它所蕴含的技能实在是太坑了。”

“贯虹一击看着是很强,但它有一个巨大的缺陷,就是消耗灵气非常大。”

“而肉身系天赋者虽然肉身强度高,但灵力无论是质量和数量都并不算出众,因此根本无法发挥太大威力。”

“而能够完全发挥贯虹一击威力的元素系天赋的人也因为枪太沉重,使用起来太吃力,非常不方便。”

“所以这把枪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价,从原来的灵石变成了如今的,希望某个大冤种能够接手,我看你挺适合当这个大冤种的。”

夜星愿:“……”

“你这么说是生怕这把枪能够卖出去啊,有你这么促销商品的吗?我看你一定是隔壁派来的卧底人员。”

年轻人摊开双手,笑着摇了摇头表示道:“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啊。”

“那你是?”

“我叫做龙金炎,一个普通的高三学生,我猜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号吧。”

普通学生,听过他的名号?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过这名字听着有些熟悉啊,夜星愿想了想,好像江城一中也有个叫龙金炎的天才。

火元素天赋,觉醒境巅峰,据说其标志是有着一头骚包的火红色头发,而且十分自恋,性情高傲,没有朋友。

虽然修为,天赋都符合,但这头黑色短发和乐于助人的性格明显不像,不过出于礼貌,还是顺着他的意思来吧。

夜星愿眼神中露出一丝崇拜,激动地询问着:“你难道是?”

龙金炎也满脸期盼,催促道:“对对,继续说下去。”

“不认识耶!”(●—●)

“什么,你居然没有听过我江城一中第一天才的名号。”(;≥皿≤)龙金炎表示大为吃惊,非常不能理解。

这还真是那个龙金炎,不过传闻他标志性的火红色头发怎么没有,让才夜星愿没有认出来。

不过看样子他和这江城万宝阁似乎有着一些联系,可以套好关系问一下,看看能不能给他打个折。

“哇哦!原来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江城第一天才龙金炎!我可崇拜你了,没想到今天能够见到真人。”

夜星愿摆出小迷弟的表情(?>?<?),看的龙金炎十分舒坦,果然,本公子名气已经全城皆知了,不过还是疑惑道:

“既然你如此崇拜我,那为什么没有第一眼认出我来呢?”

夜星愿挠着头辩解道:“据说龙金炎有着一头帅气拉风的火红色头发,所以没有第一眼认出,还是我太眼拙了。”

龙金炎一听,原来是这个原因啊,双手往头发一抹,头发就变成了红色的,如同燃烧的火焰一般。

“你看是不是这样。”

“对,就是这样,这才符合我心目中的形象。”

龙金炎此时却开始伤感了起来,不免叹息道:

“唉,真是的,世人总是只能记住我战斗时威风凛凛的模样,那一头火红色的秀发,却总是忘记我平常时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三学子,也有着一颗十分平常的心。”

夜星愿听完这番话,果然,传言他十分自恋没有错,今日算是见识到了。

龙金炎又一抹,头发又变回来了,拍着夜星愿的肩膀,有看了看旁边的大黄,道:

“我看你也有觉醒境七层的修为,而且还有一只兽兵八层的契约兽,想必也是有一定名声吧,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夜星愿。”

龙金炎回想了一遍江城一中有些名号的人,但显然没有这个名字,问道:

“你应该不是江城一中的同学吧,那一定是江城二中的了,想必你在江城二中应该也算天才一个。”

夜星愿摇了摇头道:“不,我是江城三中的。”

“那你一定是江城三中最好的一班,这一次我总该没有猜错吧。”

夜星愿还是摇了摇头道:“我是二班的。”

龙金炎:“……”

合着我一次都没有才对呗,“咳咳。”轻轻咳嗽两句打破尴尬,若无其事道:

“我看夜星愿同学似乎看中了这聚灵枪,今天我高兴,就当交个朋友,这聚灵枪再便宜你1000灵石,你9000灵石拿走就好了。”

【来自龙金炎的愿力2点。】

这是真的想和我做朋友还是想让急着脱手这件武器呢?虽然夜星愿确实看中了它。

但夜星愿搞不清楚龙金炎与这万宝阁的关系,保险起见,还是问道:

“万宝阁的商品明码标价,随意改变价格怕是……”

夜星愿虽然只说了一半,但龙金炎便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解释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书女配之美强惨反派的自我攻略
穿书女配之美强惨反派的自我攻略
被迫修改任务的系统:“请攻略以下任意一个人物,成功后宿主方可顺利回家,请注意我们是1v1……”苏荛:“那个,你好像说晚了……”她指了指恨不得粘在自己身上的三个大佬。三个人体挂件:你有事?系统眼前一黑:“宿主自己惹的桃花债,自己想办法解决吧!”说完脚底抹油溜了。苏荛:???毁天灭地的大反派被她养成了嘤嘤怪。人狠话不多的少宗主在遇到她后变成了恋爱脑。清冷的高岭之花因为她甘愿被拉下万丈红尘。大反派委屈脸
馋嘴猪喵
穿越成寡妇,带崽种田爽翻天
穿越成寡妇,带崽种田爽翻天
袁逗逗一朝穿越化身孤女,家中还有一个年幼待哺的儿子。亲生父母无人知晓,婆婆病死,二叔二婶靠不上,还一心只想抢她的地契。袁逗逗发挥现代吃货属性——种蘑菇,种草莓,做螺蛳粉,炸薯条,种田做生意两手抓。无空间无系统,凡事都凭真本事。她的目标只有一个———赚大钱,培养儿子状元郎,彻底过上躺平的日子!直到——状元郎儿子第一天出勤回来。“娘亲,你猜我今天上朝碰见谁了?”“谁?”“我爹爹,你丈夫。”袁逗逗:安荣
凌霄溦
股神之谁最阴险
股神之谁最阴险
30岁的陈昊,炒股多年,曾自诩为猎手。却因为一次恶庄控股砸盘凶猛,导致损失惨重,一夜回到解放前,最终爱人含恨离去。不甘心的陈昊,凭借最后的三万块钱,全身心投入股市,逐步顿悟交易之真谛,随之席卷整个金融市场!短短数载,历经无数鏖战,最终成为一代股神!被同行取名绰号:终极阴险家!
独孤圣手
我在六十年代工作赚钱养绿茶
我在六十年代工作赚钱养绿茶
倒霉的林清月因小情侣吵架穿越到六十年代,开局就面临这要回乡下结婚这一情况。这能行?还没等自己有什么动作,发现未婚夫要退婚。林清月:还有这好事?麻溜地退了婚,林清月认认真真地考进了木材厂,当了一名光荣的工人!从此,林清月开启了在六十年代当社畜的生活。就在林清月以为自己平时摸摸鱼、偶尔用金手指买点好吃的东西时,这生活也不错时,她发现,抢了自己前未婚夫的堂妹有些不对劲。堂妹林红玉:工人算什么,她男人以后
然自得
盗墓:穿书后我成了终极
盗墓:穿书后我成了终极
(团宠,买股文,有女主,可以愉快的磕cp,保证够甜,如果写的不好轻点喷哈!)梨颜夕意外穿越进终极笔记,而且还是这个世界本没有的人物-终极,梨颜夕跟随主角团一路探险,在西王母宫遇见了西王母,发现自己的穿越并不是偶然,为了寻找答案,梨颜夕再次踏上寻找答案之旅作为一个千年老人家,本来只想平息一下原着里的遗憾,好好养成主角团,享受一下盗墓生活,可是为什么总感觉他们看自己的眼神逐渐变得奇怪梨颜夕人生三问:为
吃口不呐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