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鲁平时也不喝酒,这和他的两个哥哥不一样。他赵鲁最不幸的是生在了山贼之家。如若不然,他会是一个好人,一个好丈夫。
忠义堂内大伙还在胡吃海喝。赵鲁让他们今天不醉不归,明天就各自回家,但赵鲁显然知道这个是不可能的,他了解他们,除了杀人越货,他们还知道什么?还能干什么?
所以他决定将这个隐患消除。
趁着他们喝的正嗨,赵鲁借尿遁出了忠义堂,然后悄悄将门带上,并上了锁。
然后一把火,让这些人以及他们的罪恶一起离开了这个世界上。
说来奇怪,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而且杀的是平时称兄道弟的弟兄。但是他心里并没有罪恶感。
火势正猛的时候,他听着忠义堂里哭天喊娘的求救声,还有对他的骂声。他心里没有任何不适和动容。
看着大火慢慢的熄灭,看着二十多个生命在他手里终结。他哭了,可是哭了一会又笑了,没人看到这一切,也没人知道他的想法。
做完了这一切,他骑马直奔县城衙门。
咚咚咚……
县城的鸣冤鼓,被人敲响。
刘易一行听到鼓声,顿时激动了起来,四个人忙往窗口看去。
王晓对他们点了点头,表示来的正是赵鲁。
县里的县令姓陈,叫陈寿,这会正在后院喝茶,处理政务。
听到鼓声,心里一震。这鼓已经有三年多没响了,今天突然响起,定是有什么事。
他也不敢怠慢,毕竟大唐律写着:鸣冤鼓响,先打二十大板,然后再陈述案件。
能不怕被打二十大板的人,必定都是有真事情的人。所以他先让人将敲鼓之人带到大堂,自己则去穿好官服,准备升堂。
堂外许多百姓听到了鸣冤鼓声,也来凑热闹。想看看到底什么事。这是大唐律所允许的,县令升堂判案,不得阻止百姓围观。这有助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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