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来这么多次,这人肯定心里很有数。金杰无端这么觉得。虽然记忆里的那位图书管理员做事从来都不像有数过的样子。
村庄的巡逻队长就这样一直走,到了傍晚才堪堪摸到了山顶的雪线。“这小子竟然真的走了这么远......”金杰无语。这人不是写爱情小说吗?跑到山顶上能获得爱情小说的灵感吗?他现在很怀疑斯科特是不是已经翻山到了对面林地府邸的地盘里去了——去林地府邸采爱情小说的风吗?想到这儿,金杰就更无语了。
金杰爬到山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他一路上喊着斯科特的名字,没有任何回应。山上的林子越往上越稀疏,看来这人是真的跑到山对面了。金杰拿出一枚浅黄色的烟花弹打到天上,颇具有安全感的颜色在山顶炸出一朵小花,表达的意思却是让看见的人赶紧往这个方向集合,不赶快出现就等着回村挨打。做完这件事,金杰就地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生了一团篝火,拿出牛奶和三明治,烤热吃起来。
金杰在原地待到了后半夜。这一晚,山上的天气很好,山脚下却飘着几片云,远看像是在下雨。金杰喜欢雨天,这时候他没有在村庄里看雨落屋檐雨落树梢,这让他觉得有些遗憾。他用雪把篝火盖灭,叹了一口气,出发往山的另一面。
他的夜间视力很好,村庄里的牧师小玫瑰说这可能是跟他的眼睛有关系,独一份的天赋。地上的积雪映着月光,金杰收起火把,踏着白莹莹的积雪往前走,一点都不担心被什么东西绊倒。
一路上没有什么扰人的亡灵——现在的亡灵不再像以前那样愚笨了,他们静悄悄地、无助地出现在黑暗的地方,不再是急于暴露自己,而是隐蔽地寻找那些幽深的洞穴和地质裂缝,以便更快找到自己的族群同类。也许路上曾有新生的亡灵躲在灌木间窥探他的背影,但亡灵新的本能让他们面对那些武装很好的生物不敢冒失——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但金杰不怎么担心那些例外,他现在考虑更多的是几个小时前自己在山顶打出的一枚烟花弹会引来什么人——他原本计划等来乱跑的斯科特然后立刻返回,避免麻烦。可是他的计划落空了。很麻烦,真的很麻烦。远远地,一个暖黄色的光点稳稳的沿着山麓向他靠近。金杰心想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对面林地府邸的夜间巡逻队,他非常不想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样很麻烦,也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他想斯科特这家伙现在莫不是在林地府邸喝茶——那他就等着挨揍吧。
显而易见,对方提着灯笼为的就是暴露自己踪迹——多半是冲着山顶那一枚烟花弹来的。大多数情况无论是林地府邸还是山地村庄都不会巡逻到这么高海拔的地方。
金杰抽了一支箭架在弩上,把弦拉满,缓缓向灯笼移动的方向靠近。他还是下意识地走在了掩蔽物的后面,直到距离足够近时,才看清那一团光的具体内容——林地府邸的大队长罗杰斯骑着一匹灰鬃的白马,马蹄稳稳地踏在雪地上,后面跟着一行斑斑点点的马蹄印。
“嘁。”金杰哼了一声,从掩蔽物后面走了出来。底下的罗杰斯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手里的灯笼一抬,底下的弩也端了起来——金杰的弩也抬了起来。不同的是,罗杰斯在看清楚是他之后就把弩垂向了地面,而金杰则没有这么做。两人深深地看着对方,气氛一时间有些冷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