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万朝大佬讲历史

第74章 曹参从龙

陈玉:接下来,我们看看功臣中排名第二的功臣——曹参。

曹参出生年份不详,卒于汉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年),字敬伯,泗水郡沛县(后世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和汉高祖刘邦同乡。同时,还是西汉开国功臣、军事家、政治家。

曹参在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天下大乱后跟随刘邦起事,属于最早跟随汉高祖的一批从龙之臣。

曹参作战勇猛,身先士卒,率军南征北战、东征西讨,共打下一百二十二城,身上创伤百余处。大汉建立后先后担任过齐国相国、朝廷相国,所以也被称作称“曹相国”。

曹参最初在沛县任狱掾大秦地方上(管理监狱的官吏),与汉高祖刘邦关系良好。

曹参早年作为沛县狱掾,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当时萧何在沛县主管人事工作,而刘邦则是县下面的一个亭长,主管治安的官员,三人关系很铁。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后世安徽省宿州市大泽乡镇)起义,许多地方尤其是附近的百姓杀掉当地官员开始响应陈胜。

沛县县令不想被杀,于是打算主动带领沛县百姓来响应陈胜。曹参、萧何趁机劝说县令把流亡在外的刘邦等人召回来,让他们充实起事的力量。县令觉得有理,就派人去把刘邦请回来。

可不久以后,县令反悔了,他怕素来强悍还有不少帮手的刘邦进城后反客为主。于是,他把刘邦拒之门外。

这还不完,还派人杀掉出馊主意的萧何、曹参两人。好在两人平常人缘关系较好,在杀手到来之前就获知消息,翻出城墙逃出生天,并前去投靠刘邦。

吃了闭门羹的刘邦号召城内百姓反抗,百姓很给力,很快杀掉了平时欺压他们的县令。

秦始皇:该死!吃着大秦的饭,还想砸大秦的锅!

李斯:就是!

樊哙:李废斯,你还好球意思说就是!你就是大秦最大的砸锅人之一!

李斯:樊狗,你怎么跟黑脸狗一样烦球得很!

张飞:李废斯,鼠辈!错了要认,挨打立正!

秦始皇:俩狗说得没错!

李斯:陛下,臣罪该万死!

秦始皇:罢了,好在这个时空,一切都还来得及。李斯!

李斯:臣在!

秦始皇:朕知道看到原本那个时空大秦灰飞烟灭,你也很痛心!

李斯:陛下,是的。这个时空的我每每午夜梦回,我都哭成个泪人。总会不断地扇自己耳光,一是自责,二是确认一下到底是梦是真。

秦始皇:爱卿有心了。

李斯:陛下,臣的本分。

秦始皇:好在这个时空不一样,给你一个弥补的机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到荒年,我靠捡破烂成王爷
穿到荒年,我靠捡破烂成王爷
作为一世纪单身老处男的许三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荒年,洞房开局白捡个美娇娘,接着又绑定废品回收系统,边捡破烂边种田,起初只是想单纯的让家人过上幸福生活,顿顿有肉吃,岂料一个不小心,从山区贫民捡成了当朝王爷,万人之上!
月明她倚楼
大秦小闲人
大秦小闲人
白洛穿越到战国时期,成为白起的孙子…
绮寒
明扬天下
明扬天下
崇祯十六年,一个真正的乱世: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一阵烟尘又一阵的烟尘,华夏大地在鞑子的铁蹄下颤栗不止......秦牧手提巨阙剑,身后是一面黑色的“秦”字大旗,黑得深沉,黑得冷酷,黑得神秘,黑得庄重,那是权力和力量的象征。大旗之下,黑色的铁流如怒海奔涛,一如当年那支横扫六合的铁军。“
何昊远
康乾盛世,我吃定了!
康乾盛世,我吃定了!
康熙:“朕御极天下六十一载,勤于政事,经济繁荣,国力昌盛,可为盛世否?”朱怡炅:“嗯,说的好,来人,给康熙爷再加个顺帝的谥号!”康熙:“?”
霸道总裁胖总
家父李世民,我来发动玄武门之变
家父李世民,我来发动玄武门之变
李浪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成了还是秦王的李世民的傻儿子!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大唐盛世就在眼前!奋斗?不存在的!靠着这么强的老爹好好享受人生不行嘛?当然,有件事情还是要保证的,老爹不是皇帝,他怎么敢躺着享受生活?于是李浪奋发向上,尽心鼓励帮助老爹,终于到了玄武门的时候,李浪将早已经准备好了的刀递给了老爹李世民,“爹,您赶紧弑兄杀弟囚父,大唐盛世就在眼前了!”(嫌字数少的,可移步作者300万字完本书《大秦
头顶一只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