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大早上,天才麻麻亮,夏七七就起来了。
这个时候,余桂香已经在灶房里做早饭,昨天剩下的猪蹄汤,再放些昨晚没吃的新鲜蘑菇。
香味依旧诱人,光是闻着味道,都能将魂儿给勾没了!
夏七七洗漱完,去灶房帮忙。
其实也没啥要帮的,饭都做好了,她只需要吃上一碗热乎乎的蘑菇汤就行!
一碗汤下肚,夏七七的胃部有了饱腹感。
“娘,要不……你今儿在家里歇着,我自己去镇上卖了那猪蹄,顺道帮你打听打听干活儿的事儿?”
夏七七问。
这一去平安镇,也是十几里的山路,光是走路就得花上一个时辰的时间。
这还是正常人的速度,若是算上自己这副羸弱的身子和余桂香这五个月身孕的妇人……
粗略的估算,也要花费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她自己咬咬牙,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可是余桂香这孕妇,受得了这么长时间的奔波?
“娘没事儿!”余桂香摇了摇头,“这个家,不能让你一个人担着!”
余桂香一张脸上,写满了坚韧。
谁也想不到,这般穷困的生活下来,余桂香一个女人,倒想着担起这个家的重担了!
夏七七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房间的方向,这会儿,夏多福还在睡。
“七七,你爹也不容易,他今儿也要去给杨财主家做工,少不得又是一通的事儿!”
夏多福是个木匠,手艺还算不错。
所以农闲的时候,就给附近的地主老财修补一些破损的桌椅,又或是打一些家具。
也能领到一些工钱,可是有啥用?
那些钱,全都进了夏老太的口袋,夏家四房,一个铜子儿都没见过。
偏偏夏多福还那般的孝顺,一碗常见的蘑菇汤,都要给老太婆弄上一碗!
“娘,你赶紧吃了早饭,咱去镇上吧,晚了猪蹄就不好卖了!”
和夏七七计算的差不多,两个老弱病残,走到平安镇,确确实实花了将近一个多时辰的时间。
来的时候,天还麻麻亮,等到了镇上,太阳都出来晒屁股了!
三只猪蹄,被夏七七放在背上的竹篓里,等待着待会儿被卖掉。
几乎没犹豫,她直接问旁边的余桂香。
“娘,镇上最大的酒楼在哪里?”
余桂香一怔,一时间未回过神来。
闺女难道不是将猪蹄拿到集市上卖?
似乎知道余桂香在想啥,夏七七主动解释,“娘,集市上买东西的人固然多,可咱有三只猪蹄,也不一定能立刻脱手。
更何况,集市上的人,也不见得眼光好,知道咱这猪蹄是野猪的猪蹄!”
余桂香这才了然的点头。
她亲自领着夏七七去了镇上最大的酒楼,八宝楼。
据说这是县城某位很厉害的员外开的酒楼,平日里,去吃饭的都是附近有些钱财的乡绅,又或是有些田地的地主。
像夏七七这种,浑身都是补丁衣裳的人,是不能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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