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在街上徘徊了一会儿。心里想,也不知道汉克那里有没有把事儿办好,那不如到警备团走一走。
于是,他又回到了南区。
在警备所的门口见到了汉克。
没想到他身前站在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汉克这小子就像检阅自己士兵的将军一样,在那些孩子面前来回踱步。
这群孩子中,年纪最大的一个男孩看起来也不过十一二岁,似乎是这群小孩的头,现正在和汉克交流什么。
看见了布莱斯,汉克便停止了交流,从口袋掏出了1枚银盾扔给那个领头的孩子,打发他们离开。这群孩子就像一窝小耗子一样快速地钻入了小巷中,不见了踪影。
“嘿!你怎么来的这么早,我还以为你回去一定会被艾什莉给揍的一个月都出不了门呢!”
“啊哈?敢情你就没有想过要提醒我一下。”
“哈哈,我以为你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汉克一想到布莱斯回家肯定吃了瘪,心情大好,哈哈大笑起来。布莱斯则转开话题,问起了那些孩子。
“你是问这些孩子?他们可是我的帮手!”
“帮手?他们能做什么?”
“帮我送信,弄点情报或者消息什么的。”
“他们有这么厉害?”布莱斯有点怀疑。
“嘿嘿,你可别小看这群孩子,这些小机灵鬼,他们无孔不入,无论什么都能给我打听到。自从我汉克大爷将他们组织起来后,可以这么说吧,整个克罗姆城就没有他们去不了地方。哈哈”
.“这样好么,你雇佣他们,难道不会有危险?他们的父母不会管吗?”
“父母?拜托,布莱斯,那是一群无父无母的孤儿。”
“孤儿?”布莱斯不禁愕然。
是的,克罗姆城里至少有超过两百个孤儿。这种事在这个时代很平常,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这样,饥饿、疾病、灾难、人祸,它们每一年、每个月、乃至每一天都会带走许多人。
孩子死了还可以再生,父母死了,就剩下一堆孤儿。
没有人会管他们会怎样,他们得学会自己要养活自己。
不是所有孩子都像布莱斯这样幸运,能被收养。
“最大的那个,你看到了。叫做林德,父母两年前死了,他才九岁,还要独自养活一个妹妹,过得有多凄惨。再遇上我之前,他替一个蛇头偷东西,被我抓了个正着,不过那个蛇头跑了。你看现在,这几个小家伙虽然干的活不能说绝对的安全,至少他们现在能吃饱饭了不是。”
“否则你看他们还能做什么?有多少人回真心底去雇佣这种屁大点儿的孩子。”
布莱斯认为汉克说的的确有道理,为了活命,他们只会去做更危险的事。没有人引到他们,早晚会毁了自己。
“这个都是自己想到的?”布莱斯意外地发现,这个汉克竟然如此有头脑。
“哈哈哈,这都是我一个老伙计教我的。朋友多,总有办法。”
“好了,别想这么多了,我知道你来时干嘛的?不过,赏金至少得过了今天才能拿到。负责这种事的书记员,需要报给教会,才能批下赏钱。我跟你讲每个悬赏有这么多哦!”一手搂住布莱斯的肩膀,笑眯眯地朝着他比了三根手指。
三枚?这么多!
要知道在克罗姆这个地方,大多数人都是赚多用多少,勉强能够糊饱肚子。这么多年下来,布莱斯也才有两枚银盾的积蓄,而这一个悬赏就能换三枚银盾。
他不觉有些心动,或许自己也应该拿着尸体拿去换悬赏才对,不过这会让自己无法在指挥官那里交差的,毕竟自己失踪了两天。
看透布莱斯那有些犹豫地神色,汉克神秘兮兮地趴在他耳边,给他出了个主意:
“嘿嘿,那具尸体我先让卫兵送到了这儿等你做好了记录,我再偷偷地从警备所里给你搬到营房去。等到指挥官认可了你的功劳,那它就没用了,多半会找个机会烧掉他,在之前把它偷运回来,等教会的悬赏下来,把它烧掉就行了。嘿嘿嘿,怎么样?是不是个好主意?”
看着那双贼咪咪地眼神,布莱斯心底盘算了一下。
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