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和戴维斯的长谈,孟青善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去询问这些事情的时候,听到自己话的人都对自己爱答不理。
在米国做收购产业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会找律师跟着,像他这样一个人晃悠着去问,在别人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闲扯淡。
再加上他刚来米国,身上的衣服还是在国内买的,他那样的穿着在米国人眼中,比那些拿着救济金的乞丐穿得好不到哪去。
当然不会相信他真的有能力收购哪家企业,没把他当神经病赶出去已经很不错了。
不能说他一点也没有吸引到捞偏门家伙的注意,即便是有人注意到他了,估计因为穿着等原因,还没人相信他真的有那个财力。
不然,别说他面前早已经被人设下陷阱,估计连被人绑票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从戴维斯口中知道自己闹出了乌龙,孟青善想到自己来之前,就打算给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找几位擅长国际贸易的律师,成立公司法务部。
以便自己的国际商贸公司,在以后的国际贸易中有法律支撑。
最重要的是能让自己在国内的公司,可以马上放心大胆的招聘公司急需的管理人才。
因为有了自己公司的法务部,就能用国际商务法规去弥补国内暂时在某方面的法律空白,制定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更加合理有效的聘任合同。
有了国际法规的招聘合同中各项条款的限制,被公司招聘来的管理层虽然薪资会很高。
但是以前孟青善所担心的很多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
得到了戴维斯的提醒,孟青善迫切的想要先聘请到一个好的律师团队。
既然自己华国的公司那边需要律师,米国这边又要成立一个金融投资公司。
孟青善觉得自己得改变聘请三两个商业律师,成立一个简单公司法务部的想法。
决定多拿出些钱,聘请一个精通国际贸易、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资本市场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诸多方面的律师团队。
饶是戴维斯知道自己面前这个华国年轻人,刚赚了一亿多米元,也被孟青善提出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聘请这么多擅长各种领域的律师团队,需要的资金很大,以孟青善目前的财力,聘请这样的律师团队倒是可以勉强支撑。
之前已经混到华尔街精英层的戴维斯,倒是见过不少重视建设律师团队的老板,那些人个个都是财力雄厚的富豪。
而且众多华尔街精英本身就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
听了孟青善要建立一个庞大律师团队的想法后,戴维斯先吃惊了一下,马上就意识到他们这次压对宝了。
因为在金融界,老板越是舍得在律师团队建设方面花钱的金融机构,生存能力越强!
而且戴维斯也相信自己这些人,能够在新老板带着大家在正确判断中,赚取到完全可以轻松支付这个律师团队的巨额财富。
接下来几天,作为刚转投到孟青善麾下,并成为将来成立金融投资公司总经理的戴维斯,陪着孟青善四处寻找符合条件的律师。
经历多次找上门去又被人拒绝,终于在半个月后,孟青善在戴维斯的帮助下,聘请到了一位在业界小有名气的律师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是一位综合型私人律师,很多法律领域都能胜任,但是在任何一个领域又都不冒尖,很典型的私人律师,全能型,雇他一个就能在很多方面得到很好地建议和帮助。
威廉姆斯和戴维斯两人,之前曾经服务于同一家金融投资公司,他是因为前老板落叶飘而失业选择了单干。
威廉姆斯对于原来的老板没有听从戴维斯的建议,最后赔的不得不选择了修炼绝世神功,而对戴维斯的眼光非常钦佩。
因而才选择相信戴维斯所说的,这个年轻的华国人,是个非常有潜力的老板,愿意成为孟青善的私人律师。
孟青善很快和威廉姆斯签订了私人律师的雇佣合同,因为有着戴维斯竭力促成,聘请威廉姆斯的价格虽然不菲,倒也没有要价太高。
每年孟青善给威廉姆斯五十万米元的年薪,威廉姆斯在孟青善需要他提供法律支持的任何时候,都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并为孟青善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服务。
五十万年薪对于请到一位私人律师并不算高,但那只是孟青善能保证自己一年中,不会有需要律师出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