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韦恬哪都好,就是有点高冷,有点看别人不起,这恐怕与她生长的环境和从小到大的经历有关,实在怪不得她。
要怪只能怪这个社会。
“不过你师叔只身一人去警察局,也实在鲁莽了,他怎么可能从警察局拿回那把被扣留的剑。”眼见自己出了丑,韦恬只能转移话题。
一个小时之后,我师叔背着天问剑回来了。
韦恬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曾经跟韦恬一样觉得师叔只是一个邋遢的道士而已,不过经常被打脸,如今已经见怪不怪了,相反还有点同情韦恬。
因为我师叔,基本算得上是一个打脸狂魔,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正本事,所以也别望想猜测他的为人,更别试图否定他。
“守一,去准备一点黑狗血。”师叔将天问剑背在身后,对我吩咐道。
“好。”我点了点头。
黑狗是一种很阳性的动物,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民间认为黑狗阳气最纯,当然指的是公狗了,所以古代有道士取黑狗血驱魔。
还有一种说法是天狗本体是一只黑狗,由于天狗将太阳吞了,所以自身容纳了至阳之物。凡间的黑狗是天狗的近亲,体内的至阳之气是狗类里面最充足的,而至阳之气又都随血液循环,所以黑狗血非常霸道,没有万年修为的妖邪休想近身。
当然我肯定是相信第一种的,因为第二个说法太过夸张。
我这一生还没有杀过狗,在我以为狗是有灵性的,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但是我师叔却不这么认为。
我有些无奈,决定一个人去附近寻觅。
韦恬不愿与我师叔待在一起,所以就跟着我一起出来了。
“我发现你认识的人,都是怪人。”韦恬抱怨道。
“其实我也跟他们差不多。”我讪讪地笑了笑,“大晚上的,去哪里找黑狗血呢?”
“汪汪汪……”这时候,前方传来了一阵小狗的呜咽之声。
我跟韦恬对视一眼,与她一同朝声音发源地走去。
不出五分钟,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公园。
远远望去,只见在公园的沙地里埋着一只黑色的可爱小狗,小狗只露出一个头颅,看上去非常可怜,呜咽地叫着。
距离小狗十米外的地方站着四个年轻人,此刻他们正从地上捡起石头向小狗丢去,一阵嘻嘻哈哈。
“没中,这次轮到我了,在这只狗死之前,谁要是砸中次数最少,晚上夜店的消费就算谁的。”
“没有意见。”另外几人纷纷表态。
“守一,走吧,他们是这一带的混混,别得罪他们。”韦恬拉了拉我的衣袖,示意不要惹麻烦。
“走?”我冷冷地一笑,走了过去,来到那条小黑狗的面前蹲下。
只见这只小黑狗才几个月大,在它的旁边散落着一颗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石头,小狗的头上已经有鲜血流出,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呜呜呜……”看到我之后,小狗呜咽地叫着,声音当中充满了悲伤与惊慌。
“这几个畜生!”我恨恨地咒骂了一句,将小黑狗从沙子里面放了出来,而后任由它向远处惊慌逃窜。
“你在做什么?我们玩游戏碍着你了?”其中一人对我呼喝道。
“游戏?小狗跟你们一样都是有生命的,不是取乐的工具!”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切,何必那么认真,狗又不是人。”那四名年轻人对我一阵指手画脚。
“再他妈废话,信不信我宰了你们!”我爆喝一声。
那几个小混混终于不敢吭声,我不再理会他们,一步一步向韦恬走去。
“守一小心!”这时候,韦恬发出一声惊叫,我迅速转身,只见四颗石子以极快的速度向我砸来,要是我躲开的话,韦恬就得遭殃。
我眼疾手快,用手接下飞来的四颗石子,心里极度愤怒。
那四个年轻人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却已经怒火攻心。
本来我是不打算多管闲事,但这几个家伙实在是欺人太甚。
“喜欢用石头砸人是吧?”我怒道,将手里的石头一人一发将他们砸晕了过去,一点也没有手软。
这四个家伙简直猪狗不如不如!我不出手,他们还真以为没人管得了了?
“韦恬,回家了。”我招呼韦恬一声,韦恬已经有些傻了。
“原来你这么厉害?”韦恬微感惊讶道。
“我习武十三年啦。”我谦虚地笑了笑,正要和韦恬一起离开,这时候脚边响起一阵小狗的汪汪声,低下头一看,发现是之前救下的那只小黑狗,摇着尾巴,前肢死死抱住我的脚踝。
我跟韦恬相视一笑,心想:这世道,狗都比某些人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