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闹市,灯火琉璃。东城喧华,西城张扬,南城高歌,北城炫舞。放眼繁华都市的角角落落,无处不彰显着盛世繁华,普天同乐,而这热闹繁华的剖析中,却又无处不上演着悲欢离合。
下班了。
乐来兮将话筒、音响收进皮箱,迅速的拉上锁链,又将伫立在墙根儿的那把又旧又破的吉他放进吉他包。她右手将吉他包挎在右肩,左手拉着皮箱,一会儿没入南来北往的人『潮』。
一个人影突然拦住了她的去路,那人老鹰似的张开翅膀,抬眸低唤:“来兮……”人一旦做了亏心事,不用等着别人指责,自身便会自惭形愧,就像此时的乐狂兮。
这么多年,乐来兮第一次发现,他呼喊那声“来兮”时,声音是怯怯的,低低的,再也没了从前的明亮、欢快。
“这是我今天卖唱所得,给你!”乐来兮将一把的一元、两元、五元、十元、百元的纸币送到他眼前,“这么些年,我为你挣的钱权当是报答你当日的收留之恩,今天是最后一次,以后,我们两清了!”
她的那句“卖唱所得”犹如当头一棒,将他敲的眩晕,而接下来的那句“我们两清了”更让他无力,一个不小心,他靠在了墙上。
“来兮,不要这样好吗?”他失声,喑哑。
如果是从前,乐来兮肯定会不由自主的陷入他的声情并茂中,而这次,乐来兮只是皱眉,“狂兮,我说过,我就一个卖唱的,说的含蓄一些,是一个天涯歌女,并不是什么歌手,也并未有任何歌星的潜质,你找错人了!”
“来兮,你还在生我的气?”他的底气越来越不足,声音再次咛哼下去。
乐来兮见他不接钱,便将那零碎的纸币装进衣兜儿,抬头道:“狂兮,人各有志,我祝你幸福。”说毕,她背着吉他,拉着皮箱,很快消失在人群。
她叫乐来兮,一个流浪8年的天涯歌女。
其实,乐来兮并不是她的本名,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甚至,确切的来说,她连自己姓什么,父母是谁,是哪里人,一概不知。
隐约中,她只记得,在孤儿院的那12年,她有一个小名,安静。她不知这个名字是谁起的,只知道,那12年中,她总是默默的站在一个角落里,静静的看着别的小朋友玩耍。很少有人理她,也很少有人叫她的名字。因为她的不苟言笑,所有的孩子都不喜欢她,有一段时间,他们总是不厌其烦的在她身上实践着嘲笑、辱骂、欺凌。后来,新孤儿不断涌入,旧孤儿不断被领走,她成了剩下的一枚,虽不受欢迎,但总摆脱了被欺凌的命运。
她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老下去,直到走进坟墓的那一刻。谁知,12岁那年的某天,一群年少轻狂、热情奔放的乐队走进了这所孤儿院,为所有的孩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乐来兮从来不知,音乐可以这样美妙、激情、多变、炫目;生命可以这样激情、洒脱、不羁、疯狂;人生,原来可以这样走过!!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乐来兮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用这样一首词来形容一个男人……乐狂兮。他是如此的俊美,飘逸,本就青春年华,痴狂中挥洒着音乐的魅力与光辉,乐来兮想,一见倾心,大抵如此。
于是,她在乐团驻唱结束后偷偷跟上他们,开始,他们极力反对,而她,则抱着你若赶我走,我就死给你看的决心。最后,那个让她魂牵梦绕的男人终于发话,她留了下来,并给她起名为乐来兮。
那一年,乐狂兮16岁。
她随他们一路流浪,辗转,后来,乐队逐渐消瘦,两年后,只剩下他们二人。再后来,一路清贫、困苦、磨难,却又一路高歌。
8年,她随他跑遍了大江南北,天涯海角,看尽世间冷暖,烟火繁华,她以为这一生,她会一直跟他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但,那只是她以为。
他消失的是那样的毫无征兆,就像夏日骄阳烈烈下的疾风骤雨,让人毫无准备。
再见面时,他已经成为一家大型娱乐公司旗下的一名艺人,名气蒸蒸日上的艺人。不仅如此,他有了豪车、豪宅,身边还多了一个可以帮他呼风唤雨的女子,多金、显贵、名流,乐来兮想,不仅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她也不可能拥有这些东西。
乐来兮清楚,他的机会来了,她懂他,这么些年,他一直在等这样一个机会,现在他终于等到了。
她拒绝乐狂兮邀她加入他的新乐队的好意,她说:“狂兮,我此生只愿做一名天涯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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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轻轻洒落人来人往的街道,乐来兮忍不住回头,望着乐狂兮消失的方向,低声说道:“狂兮,你让我如何跟你走?你的身边,早已没有了我的位置……”
擦干不轻易弹出的眼泪,她继续朝前走着。她住在城郊山坡上的一个茅草屋里,那个她曾经称之为家的地方,只是,现在家里只她一个人了。
走进茅草屋,她拿出脸盆儿,去旁边的小溪打了盆水,洗去脸上、脖子上、胳膊上的遮光粉,面对普天之下可以随意对她『骚』扰的陌生人,遮光粉的颜『色』成了她最好的保护『色』。